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

按照公司法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时候,需要股东按照比例出资,并完成验资报告。股东可以选择以货币、实物等方式出资,但是不能虚假出资。现实生活中,有些股东为了逃避出资义务,虚假出资,这种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那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侵犯了国家公司资本管理制度。为了稳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其正常运作,国家特地通过公司法对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额度、转移出资或抽回股本的原则作了规范性规定,以实现国家对《公司法》规定的各类公司的监督管理。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具体地表现为以下三方面:(1)必须是违反公司法有关出资规定的行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本身的特有性质,决定了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出资的多少,直接关系到股东在公司中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大小。而是否能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真实地足额地出资则又直接关系到公司能否正常地运转、公司承担责任的能力以及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2)必须有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行为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同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行为是《公司法》第209条所明令禁止的行为。所谓抽逃出资,包括在公司成立后,非法抽逃其出资和转走其出资两种方式。例如抽回其股本、转走其作为股金存入银行的资金、将已经作价出资的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又转移于他人等。但是,要注意将抽逃出资与合法转让其出资区别开来。合法转让出资,只是更换股东,其资金仍属公司占用的资本。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所谓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不确定的社会公众,不仅人数多,且相互间关系非常松散,并有随股票转让的可变性,所以,创设股份有限公司时,不可能存在全体股东共同协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必须有一些人或单位依照法律的规定,筹办创立股份有限公司所需做的各项事务,如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政府报批、制订公司章程、举行创立大会、公告招股说明书、签订承销协议等等。这些人和单位就是公司发起人。4、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对于由于某种过失造成虚假出资的,不应作为犯罪处理。例如对非货币出资的评估出现一些误差造成的虚假出资等。这是因为货币以外的财产价值不能自我表现,且经常在变动中,有些工业产权和非专利技术本身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由于种种原因造成评估误差较难避免,只要不是故意的,都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通过上面这篇短文,我们告诉了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怎么认定。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展开侦查,从虚假出资罪的构成要件入手分析,判断是否构成此罪。在客观表现上面,构成虚假出资的,必须是违反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规定,有虚假出资的行为,并且,涉嫌金额较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在什么部门办理?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在什么部门办理?涉及到房屋的话,要到房管部门进行过户办理,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


·工伤伤残鉴定7级核算赔偿是多少?
      工伤伤残鉴定7级核算赔偿是多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收回土地使用权直接注销的程序有哪些?
      收回土地使用权直接注销的程序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的概念1、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


·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费用有哪些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费用有哪些1、营业税=营业额×5%(若转让方能提供原购置土地的发票,按转让土地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酒驾肇事逃逸找人顶替怎么处罚?
      酒驾肇事逃逸找人顶替怎么处罚?酒驾肇事逃逸找人顶替的处罚方式是酒驾顶替者犯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社保代缴是什么意思?
      社保是社会强制性的保险,国家要求您购买社保的原因,是为了人们在将来退休以后可以领取一笔由国家支付的养老金,而您可以依靠养老金生活,缓解家庭压......


·盗窃行为的危害是什么?
      一、盗窃行为的危害是什么?偷盗,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涉嫌犯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对失盗者个人来言,被侵犯了财产权利,且极易产生......


·国家赔偿申请可以委托代理人吗 ?
      当我们在申请国家赔偿的时候,有一部分当事人可能会因为不熟悉申请过程,或者是本人由于其他原因无法自己申请国家赔偿,这个时候,就可能会委托代理人......


·如何获取婚外情证据?
      如何获取婚外情证据?如何获取婚外情证据??1、自家取证自家床上“捉奸”拍照合法有效。如果进入自家床边,举起摄像机“咔嚓”拍下床上实况,照片......


·养女和侄子谁有房子继承权?
      养女和侄子谁有房子继承权?养女有房子继承权,是属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具体的继承人员如下所述:(一)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一)申请。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