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司法组织机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组织机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组织机构体现的是公司的内部架构,包括权责设定、部门设置、职责分配和运行机制等,可以说一个公司的组织机构设定决定了这个公司的团结力、凝聚力、战斗力和运转效率,是其内部管理、控制和能力挖掘的关键所在,那么,公司法组织机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
  
  股东是公司财产的所有者,虽然他们不直接参与公司企业的经营管理,但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每个股东都有表达其意见的权利。股东大会就是由公司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对公司一系列重大问题发表意见,做出决议的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股东会议分为股东年会和股东临时会。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九条 本法第三十七条 第一款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管理中枢—董事会
  
  股东大会虽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但由于一般股东只关心股利分配和股票价格对自己利益的影响,而对公司的大计方针、发展战略并不关心,这就导致一般股东与公司的联系越来越松散,股东大会仅就公司的发展方向、经营规模和盈利分配等重大问题做出原则性的决定,而真正掌握实权发挥决策作用的是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股东大会职权的常设权力机关,也是最高业务执行机构,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三、业务执行—经理人员
  
  公司的经营业务由董事会做出决策,但董事会并不负责经营业务的具体执行或实施,而是聘任经理人员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因此,经理人员是公司必要的、常设的经营业务执行机构。
  
  经理人员是经董事会过半数的董事同意委任,秉承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有权管理公司事务并有权代表公司签字的人。一个公司可有1人或数人担任经理,当有数名经理时,应以1人为总经理,其他的人为副总经理、经理或副经理。总经理是经营业务执行机构的最高行政首长,其他经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四、监督机构—监事会
  
  由于股份公司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法人组织,其经营决策权集中在董事会成员手中,日常事务管理权更集中在受聘于董事会的总经理一人身上,因此,公司股东为防止其委任者滥用职权,违反法令和公司章程、损害股东的利益,客观上就要求对委任者的活动及其经营管理的公司业务进行监察和督促。但是,由于为数众多而又十分分散的股东受知识能力的限制(行使监督职能需要有专门的知识技能)、管理公司时间上的限制(股东大会1年的召集次数总是有限的)和空间是的限制(股东分散于全国各地,多数股东有其自己的职业很难脱身),所以就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会,代表股东大会以监督公司业务执行为其主要权限,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年会和股东临时会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管理中枢是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和重大经营事项作出决议;业务执行是经理人,负责贯彻执行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监督机构是监事会,受股东委托行使监督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私募基金需要证监会备案吗
      私募基金需要证监会备案吗?私募基金需要证监会备案的主要依据是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条文。一、银监会的监督管理第三十一条 中国......


·两年不同居能自动离婚吗?
      一、两年不同居能自动离婚吗?很多人都认为分居两年多就会自动离婚了,其实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分居两年多,从法律上讲其实是不算自动离婚的,这是你......


·一、主张抚养费的年龄是什么?
      一、主张抚养费的年龄是什么?一般来说是18周岁,具体情况如下: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


·高空坠物砸车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如果自己在生活当中就正好特别不幸的被高空坠落物砸到了的话,轻的话能够使我们受到一些皮外伤,重者有可能直接因为高空坠物而性命难保的。至于说像是......


·诉讼离婚中调解无效如何处理
      诉讼离婚过程中,按照法律的规定,此时法院必须要先进行调解,这是法定的毕竟程序。但在诉讼离婚中调解也有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况,那么此时应该如何对案......


·怎样解决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
      怎样解决买卖合同纠纷,有哪些解决方式在买卖合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当然为避免纠纷的产生,当事人也要有意识的避免纠纷的发生。而要是不幸产生纠纷的......


·取保候审一般还会不会拘役?
      取保候审一般还会不会拘役?取保后还有可能拘役处理,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


·民事诉讼状被告可以有两个吗
      民事诉讼状被告可以有两个吗一、民事诉讼状被告可以有两个吗如果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可以有多个被告的。二、民事案件的起诉条件有哪些【依据《中华人......


·放弃继承权的后果都有哪些
      放弃继承权的后果都有哪些放弃继承权实际上是对继承地位和继承份额的放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


·拖欠物业费几年失效
      拖欠物业费几年失效一、拖欠物业费几年失效物业在持续服务期内一直有效。物业公司撤离以后,三年之内不主张权利的,按相关法律,就超过了诉讼时效......


·江西非法集资的特征是什么
      其实非法集资是存在一定的犯罪特征的,如果我国公民都能够从根本上了解非法集资的特征的话,最起码在日常的生活当中就能够有效的避免非法集资的这种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