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破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电力设备是指用于发电、供电、输电、变电的各种设备,包括火力发电厂的热力设备,如锅炉、燃气机等等;水力发电厂的水轮机和水力建筑物,如水坝、闸门等等。对这些设备进行破坏,会严重损坏人民生命健康权利。于是,我国也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即破坏电力设备罪。那法律中对破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破坏电力设备罪
  (一)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概念破坏电力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所侵犯的客体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2、犯罪客观方面实施了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犯罪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至于犯罪的动机,多种多样,不影响本罪成立。
  二、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几年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法第119条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严重后果,主要是指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交通共安全,造成了较轻的危害后果,或者虽然造成较重的危害后果,但不是严重危害后果的。当然,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应具有因果关系,如果严重后果是由其他原因而不是行为人的破坏行为引起的,也不能适用较重的量刑档次即本条第1款的规定。在坚持以危害后果的严重程度为主要依据确定适用较重或较轻的量刑档次的基础上,还要综合考察犯罪行为人的犯罪事实、情节等,进一步选择轻重不同的刑罚,以使罪刑相适应。电关系到我们每家每户的生活,同时工业上的生产也是离不开电的,如果有人对发电设施进行了破坏的话,造成的损失无疑是很大的,而对这样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也无可厚非。具体破坏电力设备罪量刑标准,《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因为破坏电力设施造成了严重后果,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处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持刀入室抢劫杀人纵火判多少年
      持刀入室抢劫杀人纵火判多少年?持刀入室抢劫杀人纵火最低判处十年以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


·过失决水罪判几年 怎么处罚过失决水罪
      过失决水罪判几年怎么处罚过失决水罪一、过失决水罪能判几年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犯过失决水罪的......


·商标权价值评估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权价值评估程序是怎样的商标权价值评估需要企业准备完备的评估所需资料后,选择合适恰当的价值评估方法,并按照价值评估的程序,对相应的商标权......


·哪些行为会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哪些行为会是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逃逸行为属于交通肇事中比较恶劣的情节,一般在具有这样行为的时候,对肇事者的处罚相对来讲都是比较严重的,但此时也......


·双方短暂同居几个月,分手后要按共同财产分割吗?
      事实上,同居男女分手解除同居关系,进行财产分割时,属于同居双方共同财产的,将按共同财产分割。那么,如果双方的财产混同程度较高的,将可能会均等......


·一、其监护人资格由谁确认?
      一、其监护人资格由谁确认?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


·哺乳假一小时扣工资吗
      哺乳期只是每天哺乳时间算工作时间,并不是有假期。《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误工费还是一半吗?
      一、交通事故同等责任误工费还是一半吗?同等责任误工费也是都一半的;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能不能得......


·结婚7年这7年之中女方没有赚过钱离婚之后财产怎么分
      结婚7年这7年之中女方没有赚过钱离婚之后财产怎么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


·农村临时土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吗?
      农村临时土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吗?“有了土地使用证还不能建房。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需要满足属于本村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确实有建设房......


·哪些属于商品房销售面积
      哪些属于商品房销售面积一、哪些属于商品房销售面积商品房套内建筑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之和。基中内墙体面积的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