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
每一个公司在逐步壮大之后,就会获得能够成立一个分公司的资金与资源,从而拓展自己的业务。当然,成立一个分公司也是要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才可以的,而且您也有必要知道分公司的一些知识。那么,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有哪些呢?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
公司法解读:第十四条【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解读】本条是对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规定
一、 分公司的设立
1、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或资格,它可以有自己的名称,如办事处、分行、分公司等,但其名称应反映其与总公司的隶属关系。分公司也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作为本公司的财产而计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之中,同时本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分公司活动所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2、分公司的设立也无须经过一般公司设立的许多法律程序,而只是在当地履行简单的登记和管理手续即可,也即是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二、子公司的设立
1、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股份被另一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虽然子公司受母公司的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企业。它有自己的名称和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对各自的债务各自负责,互不连带。
2、子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在经济上受母公司的支配与控制,但在法律上,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子公司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拥有独立的名称和公司章程;具有独立的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财产,能够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各类民事经济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分公司
分公司(branch company)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作为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在公司内部按照经营业务的分类及地域范围,釆取设置分支机构的管理方式,进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登记时所需资料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设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提交总公司章程(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一些法律条文了。根据公司法关于分公司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在成立分公司的时候也是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的,经过同意之后才能获得相应的营业执照。而且分公司的的民事责任主要是有总公司承担的,因为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诉讼必须本人出庭吗?
离婚诉讼必须本人出庭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
·办案人员的回避方式有哪些
办案人员的回避方式有哪些1、回避的主体回避的主体是司法人员,由于司法人员对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而不参加该案的侦察、审判等活动。司法人员......
·车祸的误工费最多能要多少钱?
车祸的误工费最多能要多少钱?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
·现售商品房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现售商品房需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
·工地受伤后老板不赔如何做?
第一,我们需要先弄清楚用工性质,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两者的赔偿程序和数额是有差别的。如果是雇佣关系,协商不成,直接起诉。赔偿项目有:可以......
·拖欠货款怎么起诉 流程是什么
拖欠货款怎么起诉流程是什么一、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1、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2、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
·集体行贿和个人行贿的差别是什么?
一、集体行贿和个人行贿的差别是什么?1.主体不同个人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其是一种钱权交易的对向性犯罪,即交易的主体双方具有对向性、同一性,在二......
·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
拆迁安置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几种?主要内容(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
·北京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受伤原因的不同,职工在工作期间受的伤的类型也是不同的。我国各地得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故而即使是同一个工伤项目,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在北京......
·员工告公司股东是否可以?
员工告公司股东是否可以?员工告公司股东是可以的,如果发生一些纠纷的话,需要区别是属于公司股东个人行为还是代表职务行为,如果职务行为必须告公司。......
·遗嘱包括什么形式,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人即将死亡时,会对身后的财产及事务作出安排,这种安排就是遗嘱。遗嘱能够以多种形式体现,可能是一张纸,可能是几句话,也可能是一盘录像带,那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