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在我国,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是一种犯罪的行为。各省的公安机关在查处卖淫这种犯罪活动的时候,除了要查处卖淫嫖娼的人员以外,对于那些引诱、容留他人卖淫的人员,也会依法进行惩处,尤其是现在,发现有些不法分子开始引诱未成年人犯罪,这是很严重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客观方面是什么? ?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二、认定本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个人,也可以是多人,介绍对象的数量和介绍次数不影响本罪的构成。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
  
  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提供场所,是指行为人安排专供他人卖淫的处所或者其他指定的地方。比如在行为人的长期居住地、暂时租住的房屋或者采取欺骗手段借得的亲朋好友的住居以及其他地点和处所。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的场所,不只仅仅限于房屋,其他诸如汽车、船舶等交通工具亦可作为提供的场所。这里的提供其他便利,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需要的物品、用具及其他一些条件,如为他人卖淫把风望哨等。至于行为人的容留行为是主动实施,还是应卖淫者或嫖客之请实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容留的时限长短,有无获利,也非所问。
  
  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勾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实践中,介绍的方式多表现为双向介绍,如将卖淫者引见给嫖客,或将嫖客领到卖淫者住处当面撮合,但也不排斥单向介绍,如单纯地向卖淫者提供信息,由卖淫者自行去勾搭嫖客。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本罪的客观表现是指在生活当中介绍、容留他人从事卖淫活动的这样一种行为。也就是俗称的拉皮条,自己从中抽取一定的利益,还有一点需要您注意的就是现在存在引诱、容留我国未成年人卖淫的这样一种状况,这种情况下一般会从重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分割遗产应注意哪些问题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
      分割遗产应注意哪些问题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夫妻在婚姻关系......


·遗嘱中将遗产捐给国家的行为是否有效
      遗嘱中将遗产捐给国家的行为是否有效?将遗产捐给国家的行为一般是有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


·聚众持械劫狱罪如何处罚?
      聚众持械劫狱罪如何处罚?一、聚众持械劫狱罪如何处罚?聚众持械劫狱罪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第三百一十七条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


·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包括哪些?
      由于职员在工作中意外受伤,欲得到公司的赔偿,而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的情形是时有发生的,当地认定的受理机关为了方便认定工作的开展,会要求提出申请认......


·诈骗批捕后最轻判刑多久
      一、诈骗批捕后最轻判刑多久?最轻的话可能是判处管制,《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三部包括哪些内容?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三部包括哪些内容?婚姻法是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一部法律,自实施以来也经历了多次修订。为了贯彻新婚姻法的实施,帮助......


·一、买房首付后没签合同说要备案网签合法吗?
      一、买房首付后没签合同说要备案网签合法吗?不合法,正常的顺序是先签合同,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


·山东三轮车醉驾闯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山东三轮车醉驾闯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哪条法规?开三轮车的人会不会受到经济处罚以及扣除或吊销机动车驾驶者?造成重大交通事......


·离婚的含义
      离婚的含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


·信用卡诈骗可以缓刑吗条件是什么?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不断的发生改变,如今支付方式不仅仅是现金,还有刷卡、支付宝、微信等,给人们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但是信用卡是......


·公司法人代表是什么,会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是公司内部选出来的,一般也是公司的员工,但是公司法人的特殊之处在于法人的人格被公司吸收,法人与公司之间不是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而是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