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顺畅,上海市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查处力度很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顺畅,上海市对酒后驾车行为的查处力度很大,很多路口都有交警对来往的车主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按照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则构成醉驾。除了承担刑事责任,还要缴纳罚款。那么,上海市一般醉驾罚款多少钱?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上海市一般醉驾罚款多少钱?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明确表示,对经检验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一律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此外,还首次针对有些司机试图通过当场喝酒等方式蒙混过关的,明确规定只要其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也应当立案侦查。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哪些情况下的醉驾会被加重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通过我们这么一讲,您应该清楚了上海市一般醉驾罚款多少钱。按照最新法律规定,构成醉驾的,公安机关会处以当事人一千到两千元不等的罚款,并吊销驾驶证。另外,在罚款缴纳完毕后,法院会就危险驾驶案件展开审理,没有特别严重情节的话,法院会对嫌疑人处六个月左右的拘役,如果情节较轻,还可以判处缓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成立转换型抢劫罪需要什么条件
      对于盗窃罪、诈骗罪以及抢夺罪,这些具体罪名要是在犯罪过程中有特殊行为、情节的话,则此时可以转化为抢劫罪,您都清楚我国对抢劫罪的处罚是很重的。......


·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主观故意的司法认定是什么?
      一、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主观故意的司法认定是什么?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主观故意的司法认定主要如下:(一)“持卡人”的理解与认定从主体......


·补签劳动合同有效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的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就要支付双倍工资。那么要是用人单位之前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劳......


·有付款纪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还款吗?
      有付款纪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还款吗?一、有付款纪录没有借条可以起诉还款吗?若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


·2023年底信托国资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
      一、底信托国资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2018年底信托国资注册资本是指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


·房屋租赁税谁交?
      房子在中国人的心目中代表了一种多情感的符号,它是家、是父母、是妻儿,代表着温馨与安全感。由于近年来房价偏高,不少人选择租房子而不是买房子。而......


·个人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区别有哪些?
      一、个人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区别有哪些?1、主体不同个人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其是一种钱权交易的对向性犯罪,即交易的主体双方具有对向性、同一性,......


·保证道路工程质量措施都?
      保证道路工程质量措施都有哪些一、保证道路工程质量措施都有哪些?1、按好质量策划,质量策划贯穿整个工程建设过程,是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是使工......


·仲裁与行政裁决的区别是什么?
      仲裁与行政裁决有原则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行使的机构不同,仲裁是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受......


·债转股新公司的设立条件
      1、经国务院批准实施债转股的企业,应当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通过制定公司章程等有关文件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偿还顺序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清算程序要多久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