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

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行为人不得醉酒驾驶机动车,否则肯定是要受到处罚的,因此有的人在喝酒之后,为了逃避处罚就会采取一些措施,比如就想要去驾驶非机动车,但是却又不知道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会不会被处罚,那么究竟非机动车有醉驾吗?下面就来告诉您。
  
  一、非机动车有醉驾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的规定。
  
  所以,非机动车是有醉驾的,您千万不要喝酒之后驾驶非机动车。
  
  二、关于非机动车驾驶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第七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醉酒驾驭;
  
  (二)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
  
  (三)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
  
  (四)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
  
  (五)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七十四条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喝醉酒后并不是只有驾驶机动车才会受到处罚,就算是驾驶非机动车同样也会受到处罚,其实醉酒驾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对他人、自己都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表现,如果您喝醉酒了,最好是采取代驾的方式,以免给自身造成危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作为公司法人优势好处是什么?
      作为公司法人优势好处是什么?一、作为公司法人优势好处是什么?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


·什么情况下投标保证金退还
      什么情况下投标保证金退还一、什么情况下投标保证金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是为了确保投保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保证金,当投标人不安合同履行义务时,投标保证......


·行政处罚可以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处罚可以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形有哪些?行政处罚可以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形有哪些?行政处罚可以申请信息公开的情形主要是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


·专业分包合同用备案吗
      用备案,凡是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发包承包交易工作,均须在本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招标投标办法按本市建设......


·小麦种子购销合同样本
      小麦种子购销合同样本农作物种子要购买和销售总是会碰到很多的问题,毕竟农作物的种子管理还是很严格的,若是引进了侵略性的种子,会对当地的农作物......


·在我国合理避税都?
      在我国合理避税都有哪些技巧每一个会计人都应该学会给公司合理的避税,这样是能够节省公司很大一部分的运营成本的。但是合理避税和偷税漏税这可不是......


·醉驾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
      醉驾的刑事处罚是怎样的据《刑法修正案九》第八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


·2023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规定是怎样的?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规定是怎样的?2019新公司法注册资本规定: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


·房屋装修伤人责任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在买房后,都会根据自己的意愿对房屋进行装修,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如:因装修而伤人等。那么,在法律上,若房屋装修伤人......


·交通法醉驾法律条文
      交通法醉驾法律条文(一)醉酒驾车的鉴定标准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


·一、协议离婚赔偿金额标准是怎么认定的?
      一、协议离婚赔偿金额标准是怎么认定的?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