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国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吗

我国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吗
  
  想要更好的发展农村经济,就要对农村集体成员进行符合法律规定的活动,其中宅基地等集体土地使用的方式就有效的利用了国家土地并多方面的涉及到大多数农民,但他们只拥有土地的使用权,那么我国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吗这个问题是否合法就要通过下文来了解了。
  
  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的规定
  
  一、《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指《物权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三项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担保法》
  
  第三十七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六条第三款 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三、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发布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结论:下列集体土地可以抵押:
  
  (一)经发包方同意的农民依法承包的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二)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该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下列集体土地不得抵押: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乡镇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三)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集体土地;
  
  (五)被依法查封的集体土地。
  
  办理抵押登记应当符合下列程序:
  
  1、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证明;
  
  2、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进行地价评估;
  
  3、确认土地估价结果;
  
  4、抵押双方签订抵押合同;
  
  5、申请抵押登记;
  
  6、审核、登记;
  
  7、核发抵押证明书。
  
  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须经被抵押土地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的,集体土地所有者出具的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包括:在实现抵押权时同意按法律规定的土地征用标准补偿后转为国有土地;征地费是否作为清偿资金等内容。
  
  其中比如耕地和宅基地等用地就不得进行抵押,当然可以得到法律规定的除外,所以在对土地进行一些操作时需要去了解是否合法有效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出租车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
      在我国出租车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一、在我国出租车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么?
      我国对刑事案件是作出了严格区分的,其中一种分类就是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的区分。就重婚犯罪来看,究竟重婚罪是自诉案件么?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


·公司法人的岗位职责有哪些?
      公司法人的岗位职责有哪些?法人,法定代表人这两个看似很相似,但是二者确实有很大的差别的,法定代表人,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常称之为法人代表,......


·如何认定童工与未成年工
      我国的未成年人一般是指未满18周岁的人,而这里面又可以具体分为未成年工和童工,主要是靠年龄进行区分、认定的。那实践中究竟该如何认定童工与未成年......


·无固定期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


·海丰县征地补偿标准都包括什么内容?
      作为有些读者能够了解,海丰县是我们国家广东省汕尾市的一个小县城,那么这种小县城来说,他的征地标准可能会不一样,所以征地标准都包括什么内容呢,......


·股东变更债权债务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
      股东变更债权债务要承担的风险有哪些股东变更,是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之一,对此,很多人会有一些疑问。例如,公司股东变更前的债务与后......


·天津五险一金比例是怎样的
      很多职工现在已经在正常的工作了,作为一个天津人,现在最关心的问题可能就是天津五险一金比例与往年相比有没有什么新的变化,用人单位有没有对天津五......


·失火罪是什么、失火罪判多少年
      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犯危害公共安全罪。当然,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不会触犯本罪,对此,需要严格把握。犯......


·老公打老婆怎么处罚
      丈夫打妻子是家庭暴力,妻子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


·农村自建房遗产继承纠纷的处理办法如下:1.自行协
      农村自建房遗产继承纠纷的处理办法如下:1.自行协商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