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商标是非常重要的无形资产,代表企业形象。一
一、非法制造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什么?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特征如下:
1、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商标的管理秩序,次要客体是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4、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客体是什么?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所谓商标标识,是指附有商标图样、商标注册标记、“注册商标”字样、注册商标标志、核准注册的名称等的物质载体,如商标纸、商标片、商标织带等。它是表明注册商标的商品显著特征的识别标志,包括:
1、在商品上或者商品包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所标明的“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商标标识以及注册标记;
2、在商品或者包装物上印制的注册商标图形,即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图形及其组合图样;
3、经商标局核准注册或能起到商标作用的商品特定名称及外观部分。商标超过有效期限或因其他原因而被注销,其标识就不能构成本罪之对象。成为本罪犯罪对象的必须是他人的商标标识,如果是自己的商标标识,就根本谈不上伪造或擅自制造。
三、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通过上文,我们给您总结了非法制造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什么这方面的知识。构成本罪的,其侵犯的是他人的商标使用权,客观表现上是非法制造、销售他人已经注册好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法院在判刑的时候,最高可以处以七年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条件的对象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条件的对象有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
·一、交通事故连带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连带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交通事故连带责任赔偿的情形主要有: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
·驾驶员肇事逃逸保险公司给赔吗?
肇事逃逸有保险么、保险公司会赔偿吗?第一点,肇事后是否算逃逸需要交警部门认定才能确认;第二点;交强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及车损险的保险条款中都有明......
·协助组织卖淫罪管账人严重吗
根据《刑法》第358条第2款的规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构成协助组织卖淫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行政拘留通知当事人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拘留通知当事人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行政拘留通知书应该在执行行政拘留的当天就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
·伤残评定:
1、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
伤残评定:1、什么时候可以伤残评定?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
·如何认定盗窃犯罪既遂?
一、如何认定盗窃犯罪既遂1、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
·缓刑执行完成后累犯么2023
缓刑执行完成后累犯么这要看具体的情况。不一定构成累犯,也不是绝对不构成累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
·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样?
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样?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如果不支付子女抚养......
·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