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岁双胞胎抚养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一、一岁双胞胎抚养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列明了以下规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二、如何确定抚养费的标准?
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承担抚养费。对子女抚育费数额的确定,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各自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双方协商一致,抚养费标准自定,法院不干涉。协商不成的,按法律规定判决,标准如下: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给付抚育费的标准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前面的百分比计算,遇有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或增加。
2、抚养费是定期给付还是一次性给付?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是一次性给付,还是定期给付都可以。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判决的话,没有特殊理由,法院通常不会支持一次性给付,一般判决是按月或季度等一定时间支付。
而且杨律师建议,除非有一方可能面临离婚后寻找不易或执行不易的情况(比如一方在国外,担心其不主动支付联系及执行不便。),双方尽量不要采取一次性给付的方式。
对抚养孩子一方而言,很难确定十年甚至十几以后孩子需要的抚养费数额。对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而言,如果一次性支付但费用被抚养孩子一方挪用,将来孩子需要,你能说真不管了?
3、抚养费就是给到十八岁?
正常情况下,给付子女抚育费的期限为十八周岁。但是,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抚育费可停止支付。另外,如果孩子虽然到了18岁,但仍在上高中,法律上仍有义务支付到孩子高中毕业。
从法律上讲,孩子成年、上大学后,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了。当然,实践中大多数父母恐怕还会自愿支付。
4、抚养费标准确定后,可以调整吗?
夫妻离婚时判决或协议的抚育费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已明显不能满足一般生活费用开支的,可协商提高抚育费标准。支付抚养费一方因工作等原因收入和财产情况严重减少,无力按原标准支付抚养费的,也可以协商调低。
其实关于一岁双胞胎的抚养权,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协商一下,一人一个也可以。但是如果协商不成,像这种情况,因为孩子小于两岁,判给母亲的可能性会大一点。除此以外,也会结合其他的实际情况进行考量。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合同三十六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三十六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
·交通次要责任不赔偿可以吗
次要责任是否需要赔偿主要看协商的结果。虽然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划分了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的责任等级,却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比例。......
·农村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益的保护
当前侵害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益的几种形式 1、结婚妇女可能首先失去娘家村的土地承包权。按照传统习惯,妇女结婚后都将户籍从娘家迁移到婆家村,因......
·监护人的职务是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制定的
监护人的职务是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制定的,所以一旦涉及这类问题就要了解有关的俄法律规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多少人知道这类规定,一般情况下,......
·什么情况下辞退双倍赔付
什么情况下辞退双倍赔付员工劳动者没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农村征地补偿法律规定是什么?
农村征地补偿法律规定是什么?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
·在签署合同后村民代表会议能否变更合同
在签署合同后村民代表会议能否变更合同一、合同变更的条件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的要件合同变更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
·在我国一般的网络金融销售是诈骗吗
在我国一般的网络金融销售是诈骗吗您生来都是必须要适应社会的,如果在平时生活的过程当中没有办法跟上这个时代发展的步伐,肯定是要被这个社会所淘汰......
·新婚姻法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夫妻离婚最常见的纠纷问题无疑就是子女抚养权和离婚财产这两个问题,对于2017年最新的婚姻法的修改子女抚养权的规定也作出了相关的调整,那么新婚......
·一、公司解除我劳动合同应该怎样赔付?
一、公司解除我劳动合同应该怎样赔付?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