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提起刑事自诉注意哪些?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提起刑事自诉注意哪些?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刑事案件具体可以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其中自诉案件虽然比较少,但也是有的,并且法律中对自诉案件的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另外,对于受害人来讲在提起刑事自诉的时候也是有需要自己注意的地方,那究竟提起刑事自诉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故意伤害案(轻伤)。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提起刑事自诉注意哪些
  
  1、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存在为前提。如果刑事案件不成立,就不存在附带民事诉讼的问题。若确有损害行为,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2、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后,一审判决前提起。否则只能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3、根据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以物质损失或经济损失为限,精神损失除外。
  
  只有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可以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受害人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而此时提起刑事自诉注意的问题,也是受害人需要重点注意的,尤其是此时就要自己收集相应的证据了,否则最终可能就无法对被告人定罪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都说婚姻是女人最后的归宿
      都说婚姻是女人最后的归宿,房子对一段婚姻来说肯定是有必要的,很多父母听说南方没有房子都是不愿意嫁女儿的。有些时候,并不是只要是婚后一起居住的......


·法律规定罚没款是什么意思?
      法律规定罚没款是什么意思?一、法律规定罚没款是什么意思?罚没款,主要是对违反相关法规、条例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


·一、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纠纷?
      一、如何处理商品房质量纠纷?1、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


·不宜适用代位继承的情形
      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旁系亲属不适用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兄弟姐妹中一人或数人先于其死亡,在被继承人死亡仍留有兄弟姐妹的情况下,已亡......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公证费规定是什么?
      父母去世子女继承房产公证费规定是什么?1、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2、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是怎样的?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时间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时间限制?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的权利义务按照公司法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而公司法中针对股份转让作......


·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
      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不交社保吗?公司即使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经营管理模式未改变的情况下,双方实际......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一、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


·劳动合同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合同双方权利和义
      劳动合同法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保证,劳动合同法是在劳动关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之一。不同地方的劳动合同法也是......


·民事诉讼庭审人员都有哪些
      民事诉讼庭审人员都有哪些一、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民事诉讼中,第一审合议庭成员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而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则由审判员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