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离婚了小孩抚养费给多少钱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处理的事情其实是蛮多的,其中就有可能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当然一般在家里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这方面的问题。那此时确定了孩子抚养权之后,离婚了小孩抚养费给多少钱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了小孩抚养费给多少钱
  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应该要多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的,可依当年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来定;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这与我国各地生活水平差异极大相联系。
  二、离婚后抚养费如何支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当事人可以选择用哪种方式,也可以由法院判决。还要确定抚养费的具体支付方式才行,另外对于孩子探视的问题,也要同时协商清楚。此时当事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是一次性支付抚养费还是分期支付抚养费。不过日后随着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之后,也是可以对抚养费作出变更。要是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一定可以帮助你解答疑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应该如何写国家赔偿申请书
      这几年之间,司法制度的不断进步让我们体会到了申请国家赔偿不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国家赔偿法的出台更是打破了过去官府从来就不可能向老百姓认错赔......


·撤销权的消灭一年和五年有什么区别?
      撤销权的消灭一年和五年有什么区别?一、撤销权消灭时间要多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


·被车撞伤多久可以司法鉴定
      现如今私家车越来越多,马路上的车流量也是越来越高,交通的压力也是居高不下,也让车祸的发生率逐年升高。在车祸发生后,受害人所得到的赔偿与司法鉴......


·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有哪些
      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情形有哪些?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属于民事案件中责任承担的方式之一,当然能够适用这种责任原则的情形是比较明确的,已经事先作......


·适用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
      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


·一、衢州醉驾撞伤人受到什么处罚?
      一、衢州醉驾撞伤人受到什么处罚?醉驾车主将人撞伤的,构成的不仅是危险驾驶罪,而是交通肇事罪。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


·适用监外执行的疾病有哪些
      适用监外执行的疾病有哪些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罪犯有下列严重......


·如何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
      如何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1、实质要件:(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房屋办土地使用权费用是多少钱?
      房屋办土地使用权费用是多少钱?一、土地使用证费用需要多少钱?(1)申请表10元/份;(2)交易费住宅每平米6元,车库、商业店面每平米10元,买卖双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包含什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样本内容中主要包含:1、承包......


·员工上班路上自己摔倒算不算工伤
      上班路上自己摔倒不算工伤。如果在上班途中因为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自己摔伤的话,属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