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如何更改法定监护人,法定监护人怎样变更?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第一顺位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起到监督和保护的作用,规范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来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当法定监护人无力抚养被监护人时,如何更改法定监护人,更换法定监护人的程序是什么。在本文,将会对此进行介绍。
  
  一、如何更改法定监护人
  
  《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三十一条 【监护争议解决程序】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二、更换法定监护人的程序是什么?
  
  监护的设立即监护人的选任。对此,存在四种方式:
  
  (一)法定监护
  
  法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应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的,按顺序应由以下人员担任: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二)指定监护
  
  指定监护是指监护人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组织的指定而产生。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指定监护有两种情况:
  
  1、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时,有关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
  
  2、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
  
  在以指定监护方式设立监护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对指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作出维持或撤销原指定的判决,如果原指定被判决撤销,人民法院应另行指定监护人。
  
  (三)委托监护
  
  委托监护是指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
  
  在委托监护的情形,除有特别约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未成年人及精神病人在教育机构或医疗机构监管期间致人损害的,如果有关机构对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四)遗嘱监护
  
  遗嘱监护是指被监护人的父母用遗嘱为其指定监护人。
  
  遗嘱监护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
  
  1、被指定的人同意作监护人;
  
  2、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无异议;
  
  3、该指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并对被监护人并无不利。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希望,为了保障未成年人不收到侵害,我国对法定监护人制定种种条例,对于违反法律条例的监护人根据情节进行处罚。同样,被监护人不仅包括未成年人,还包括精神病患者等其他自然人,如何对其进行监护,以及监护的义务和责任是什么,具体条例可访问网站及其律师获得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要多久才能结案?
      相关律师解答仲裁通常是45天,如果案件起诉法院,那时间会在3-6个月左右。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


·移送管辖权原告不同意该怎么办?
      移送管辖权原告不同意该怎么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认为民诉法三十八条的规定中的“当事人”应当是包括原告,在移送管......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是什么?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是什么罪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是什么罪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1、一般情况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是怎么规定的?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是怎么规定的?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他项权证变更协议应该怎么写?
      对于房屋的他项权证来说,如果要涉及到房屋变更,也就是他项权证就要变更,那么在变更期间,应该会有一定的协议来进行限制,那么在他项权证变更协议上......


·新婚姻法过错方离婚会净身出户吗?
      民法典过错方离婚会净身出户吗?并不一定会净身出户,法律并没有这条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婚姻一方错误导致的离婚,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有哪些
      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有哪些一、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区别?1、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可交换债券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转换债券是上市公......


·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合同变更除法律规定的变更和人民法院依法变更外,主要是当事人协议变更。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含意......


·股东个人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
      股东个人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多少?按现有政策企业交完企业所得税后,剩余利润分配给股东,股东再交纳个人所得税。但不同行业和地区有税收优惠政策......


·除夕当月辞退员工需要有补偿吗?
      一、除夕当月辞退员工需要有补偿吗?用人单位主动辞退的需要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


·治安行政拘留在哪里拘留?
      治安行政拘留在哪里拘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行政拘留的地点是拘留所,由公安机关将被拘留人移送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