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的区别

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目前,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和驾驶员酒后驾车有关,饮酒驾车行为已经是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酒后驾车分为醉驾和酒驾,虽然都是违法行为,当事人都会受到处罚,但是两者是不同的。那么,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我们来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所谓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所谓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 /100ml的驾驶行为。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两者的处罚简直是天差地别。
   二、我国对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哪些情况下的醉驾会被加重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在认定标准上面是不同的,醉驾的情节更严重一些。并且,饮酒驾车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最多承担行政责任。而醉驾驾车属于危险驾驶行为,触犯刑法,当事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判刑的局面。因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抚养权男方争取的有利条件是什么?
      在现代离婚官司中,抚养权的争取一直是让离婚双方都十分头疼的问题。无论是出于传统家庭思想香火传承的考虑,还是对父子(女)亲情维系,男方一般都会......


·故意伤害临时鉴定是否有时间限制
      故意伤害临时鉴定是否有时间限制一、故意伤害临时鉴定是否有时间限制?有的,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


·证券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管理方法 证券公司并购重组业务 管理方
      证券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管理方法证券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管理方法一、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他财务顾问机构从事上市公......


·交通事故小孩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交通事故小孩十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形,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十级伤残,享受十级伤残......


·一、怎么写现役军人离婚起诉状?
      一、怎么写现役军人离婚起诉状?现役军人离婚起诉状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


·涉外离婚法律指南
          近年来,涉外婚姻纠纷日益增多,婚姻家庭部律师将有关法律问题总结如下:       &......


·婚姻出现第三者怎么办?
      随着目前我国离婚案件的频频发生,我们不难发现,其实婚姻被破坏的原因主要在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性格不合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原因,而大多数夫妻感情破......


·渠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是什么
      渠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是什么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全国各地的政府行政部门都是要进行信息公开的。信息公开的方式可以是主动公开也可以是依照申请进行......


·法律层面的3D打印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是什么
      法律层面的3D打印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是什么?⑴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搭乘便车的好意施惠情形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搭乘便车的好意施惠情形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1、好意施惠人有重大过错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好意实惠之侵权归责......


·产品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分配?
      众所周知,对于创造出一个产品的人或公司来说,能拥有产品的专利是多么的重要,有了产品的专利就代表着这个产品是受法律保护的,是受国家保护的,谁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