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有哪些

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有哪些一、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有哪些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政策。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二、在成都买房条件1、成都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2、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成都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该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该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3、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成都市主城区购买住房。注意: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需要上户口的购房面积需达90平方米以上!三、异地买房应该规避哪些风险呢?1、是房价风险。异地买房的目标城市,一般是二三线城市,这些城市的情况与深圳等沿海大中城市不同,很多并不具备房价骤然上涨的条件。同时,这些城市政府拥有很多土地储备,在调控供需矛盾时具有很大的回旋余地,如果寄望于短期内获得投资收益,则很可能希望落空。2、是市场性风险。市场性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市场供需状况引发的投资风险。绝对低价是吸引大多数异地购房者的关键因素,绝对低价的原因何在?事实上,多数二三线城市的居民收入有限,消费能力不强,难以承付较高的房价支出;住宅商品化程度不高,居民一般都已经拥有自住用房;外来人口有限,租赁市场疲软;城市动拆迁力度有限,难以形成类似上海这种房地产发展的被动性需求;城市经济容量不足,难以形成商业房地产繁荣的基础支撑。这些都是由当地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而且在短时间内无法发生实质性变化。3、是楼盘信息获取不对称的风险、对异地风俗以及购房习惯缺乏必要了解等问题。由于对情况不了解,很多购房者过于依赖开发商的广告和自我介绍,对地产项目的信息不能做到全面把握。因此一定要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调查,对所购物业的法律权属进行核查,还要了解当地的购房程序、办理按揭的期限,以及所要缴付的税费等内容,也可向当地房地产专业律师或房产部门进行咨询,以免纠纷产生后带来时间精力耗费等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4、是买房后的管理风险。考察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对于异地购房者很重要。由于目前购买外地住宅的多数是以假期居住和养老居住为主,因此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对于住宅产品的维护、保值增值以及居住者生活品质的保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实现在在很多大城市买房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这也是政府为了避免炒高房价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当然,在不同的城市中,购房的条件其实不太一样。如果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保守商业秘密协议书内容有哪些?
      签订保密协议书应体现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包括:保密的内容和范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等。协议书格式如下:“为保......


·夫妻如果长期分居两地的话
      夫妻如果长期分居两地的话,容易产生感情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的话,就可能走向离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


·公司破产逃债的现象有哪些
      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低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或是放弃自己的债权。将资产转......


·商品房装修合同怎么签订?
      商品房装修合同怎么签订?(一)合同中必须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和完工日期。有的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注意这两点,给某些装饰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


·破产管理人报酬如何确定
      破产管理人报酬如何确定破产管理人的工资的计算的标准和公式,一直以来是一个您比较关系的话题,其实,对此,我们也是有一定的计算的标准的。那么,......


·行政处罚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时间是多久?
      行政处罚诉讼申请强制执行时间是多久?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应当地六个月个执结。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


·父亲不抚养孩子犯法吗
      一,丈夫在婚姻中不抚养子女是否违法?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孩子。即使他们在婚内,丈夫不抚养孩子也是违法的。如果丈夫没有尽到自己的义......


·一、自书遗嘱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一、自书遗嘱举证责任由谁承担?自书遗嘱举证责任由想要继承遗产的主体承担,具体举证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遗嘱的形式和内容合法主张遗嘱继承......


·那种情况单位不得辞退员工
      那种情况单位不得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


·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要记载的事项有哪些?买卖合同在日常生活中是较为常见的,一般来说会现场交付,继而支付价款,但是诸如工程承包合同等是会延期支付......


·货车超载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货车超载处罚规定是怎样的一、货车超载处罚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