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买房时,并不是交完款项可以入住之后这间房子就属于买主了,要

在买房时,并不是交完款项可以入住之后这间房子就属于买主了,要将所有手续全部办完才算是买房成功,其中包括最重要的房产证,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几个人的共同所有。在房产证上增加名字是常见的情况,而房产户名减少应如何办理?
  一、房产户名减少应如何办理?
  
  减少名字的情况,属于产权转移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涉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营业税、契税和印花税的管理,以及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管理等相关措施,目的就是为解决假赠与偷逃税款的问题,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的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 该文件有关内容如下:1、明确“个人向他人无偿赠予不动产”所包含三种情况:继承、遗产 处分及其他无偿赠与不动产。2、在营业税缴纳方面,应分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申请免税,办理免税手续。3、无偿取得赠予不动产,受赠人应交纳契税、印花税。4、个人将受赠不动产对外销售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 住房过程交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额,按20%适用税率。5、受赠人再次对外销售该不动产,需征收营业税。住房的购房时间分不同的取得 方式起算时间不在。特别强调:对通过其他无偿受赠 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新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确定。
  二、房产证减少名字需要人到场吗?
  
  要看这套房子贷款是否还完,如果还完了,就很简单,拿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夫妻双方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就可以了,几十块手续费而已。如果贷款没还完,那就有点麻烦,因为减名字的话房产证要换掉,房产证号也会变,相应的,在银行的抵押证也要变,这样还要去银行开证明什么的,还要向银行申请变更抵押人。银行同意后再去交易中心办理。要进行房产证上户名的减少,要看房子的贷款是都还完,如果房子已经没有贷款了,就可以拿着身份证和户口本结婚证直接去交易中心办理;如果房子贷款还没有还完,要去银行开证明申请变更抵押人,银行同意后才能去交易中心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进行国家商标局行政复议
      如何进行国家商标局行政复议在现在,商标对于一个产品来说应是十分重要的,商品的品牌经过注册后就成为商标,商标是受法律保护的,注册者拥有使用权,......


·股权投资需要注意什么?
      股权投资需要注意什么?一、股权投资需要注意什么(一)企业的资质企业资质主要包括三证,主要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果更加正规......


·工伤鉴定标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多多少少会受到工伤,受到工伤后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拿着鉴定结果才能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金。严重的工伤会使劳动者丧失部分或全部......


·商标侵权罚款能从轻处罚吗
      可以从轻处罚。如果构成侵权,可依法委托律师要求核实真实的货物金额,要求从轻、减轻,建议及时咨询或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会见在押人,收集有利的证......


·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调解
      发生交通事故后,作为受害方,可以请求交警部门予以调解。那么,当事人应该什么时候提出交通事故调解呢?公安机关在调解前,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


·单位辞退员工社保办理手续转移应该要怎么做?
      单位辞退员工社保办理手续转移应该要怎么做?社保的转移: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


·一、夫妻婚姻期间父母出资买房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婚姻期间父母出资买房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姻期间父母出资买房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父母有特别约定为一方财产。父母......


·担保物权的种类有哪些2023
      担保物权的种类有哪些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


·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 民间借贷有哪些注意的
      随着人们个人财产的增多,民间借贷的情形越来越多。但由于我国民间借贷的法律规范比较少,监管不到位,很容易发生纠纷。那么,民间借贷应注意什么,来......


·当今市场二手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
      当今市场二手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因其有很多固有的优点,首先,房子已经建成质量好坏一目了然;其次二手房通常没有污染源,可以立即入住;最后,二......


·一、可以约定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吗?
      一、可以约定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吗?可以约定;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在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