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无法继续下去,同时又无法协议离婚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讲适当了解一下离婚的内容是很有帮助的,那么这个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法律中规定,离婚一审程序期限最多为6个月,但如果情况比较特殊的话,可以申请延长期限。因此,具体起诉离婚要多长时间,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判断。如果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怎么证明老人立遗嘱时有老年痴呆?
      怎么证明老人立遗嘱时有老年痴呆?一、怎么证明老人立遗嘱时有老年痴呆?只有出具医疗的证明材料才可以确定是否有老年痴呆。患有老年痴呆症,属......


·一、孩子监护人怎么改要到哪里去办理?
      一、孩子监护人怎么改要到哪里去办理?变更孩子的监管权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监护权变更法律程序:首先,现有监护人无法履行、不履行监护职责,......


·商标侵权取证后一年多才起诉合理吗
      合理,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


·一人独资企业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要如何
      一人独资企业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要如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


·一、国企员工醉驾的后果有哪些?
      一、国企员工醉驾的后果有哪些?国企员工醉驾的后果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


·一、婚姻期间一方多分割财产情形有哪些?
      一、婚姻期间一方多分割财产情形有哪些?婚姻期间一方多分割财产情形有: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能多分财产、导致离婚原因是一方有过错,受害的一方能提......


·癌症患者农村医保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报销的比例根据药物治疗方式不同有差距,具体可以咨询专科医生。报销大概限额如下:门诊补偿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一、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


·有没有规定没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吗?
      有没有规定没离婚女方不抚养孩子吗?孩子是父母血肉,是生命的延续,父母抚养孩子不仅是公序良俗,更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


·民事诉讼延期批准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延期批准条件有哪些一、民事诉讼延期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


·诉讼离婚证据的收集
          第一:家庭暴力证据的收集          不能忍受家庭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