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包括有什么?

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包括有什么?
  在工作中如果员工造成了意外伤害会有工伤待遇,那么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分别包括有哪些呢?很明显,工伤医疗待遇是不同于工伤伤残待遇的,不同的工伤伤残等级所享受到的待遇自然不同,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相关知识吧。
  一、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1、治疗费用:工伤治疗所花的医疗费用(含康复性治疗)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但工伤治疗须在定点医院,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伤保险治疗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收费标准。
  
  2、辅助器具费:包括假肢、假牙、矫形器、假眼、轮椅等,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以国内市场普及型产品为限。
  
  3、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保险机构同意确实需要到外地就医的,由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承担交通和食宿费用。
  
  4、住院伙食补助: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住院期间。
  
  5、停工留薪期待遇:由所在单位按原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部门确认可延长,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
  
  6、护理:工伤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伤残待遇包括什么
  
  
  1、生活护理费:工伤治疗结束后,生活不能自理,经过鉴定按照护理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生活护理费。
  
  
  (1)、完全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0%发放;
  (2)、大部分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0%;
  (3)、部分不能自理:按统筹地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 。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构成一级至十级残疾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4至6个月本人工资(每低一级减少2个月工资)的残疾补助金。
  
  
  3、伤残津贴:经鉴定构成一级至六级残疾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残疾津贴。
  
  
  (1)、一至四级残疾:每月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每低一级减少5%)。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单位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符合退休条件退休者停发,补足差额。
  
  (2)、五级、六级残疾:由用人单位适当安排工作;不能按排工作的,按月发本人工资的70%、60%,直至退休(改发退休金)。
  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经鉴定构成五至十级残疾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
  
  
  (1)、五至六级残疾:职工提出解除或者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时,由所在单位分别发放18、1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
  (2)、七至十级残疾:合同到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由所在单位按本人工资分别发放14至8个月工资。
  5、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金: 经鉴定构成五至十级残疾的,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
  
  
  (1)、五至六级残疾:职工提出解除或者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时,由所在单位分别发放16、14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
  (2)、七至十级残疾:合同到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由所在单位按本人工资分别发放12至6个月工资。
  综上所述,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是不一样的,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有治疗费用、交通食宿费用、辅助器具费用以及伙食费等等,工伤伤残待遇包括有护理费、伤残津贴、补助金等等,在工伤伤残待遇中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会有不一样的补助金。若有其他问题,请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什么叫协助组织卖淫罪?
      什么叫协助组织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3款),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


·一、侄女通过遗嘱继承财产能否剥夺侄女的继承权?
      一、侄女通过遗嘱继承财产能否剥夺侄女的继承权?侄女通过遗嘱继承财产的其他人不能剥夺侄女的继承权,除非能证明遗嘱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


·法律规定房子可以公证不过户吗
      法律规定房子可以公证不过户吗一、法律规定房子可以公证不过户吗?不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的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房屋交易虽然办理了公证,......


·如果员工因为工伤或者生病需要提出暂时停止工作或减少工作的
      如果员工因为工伤或者生病需要提出暂时停止工作或减少工作的,单位是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对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那么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什么是逆向行驶扣几分?
      什么是逆向行驶扣几分?机动车逆向行驶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在划有道路实线分隔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驶入对向车道。其中道路分隔线为双实线、单实线的,......


·指示交付时间有什么相关规定?
      指示交付时间有什么相关规定?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就从合同生效之时起,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在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在租期届满时,直接把车交......


·不单单是两个人的事
      不单单是两个人的事,牵涉到的人和事非常多。子女作为婚前夫妻共同抚养,再婚后就有一方抚养,一方出抚养费了。那我国对农村标准抚养费都有哪些规定呢......


·辞退福利可以算工资吗?
      辞退福利可以算工资吗?一、辞退福利可以算工资吗?辞退福利可以算工资。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


·在外地买房子首付多少
      在外地买房子首付多少1、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


·新乡拘役在哪里执行,内容是什么?
      新乡拘役在哪里执行,内容是什么?新乡拘役在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