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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法庭秩序罪拘留罚款的标准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接到检察院提交的公诉书后,会按照程序展开审理,通知控辩双方出庭答辩。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要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干扰法庭正常的审理秩序,否则情节严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么扰乱法庭秩序罪拘留罚款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扰乱法庭秩序罪拘留罚款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扰乱法庭秩序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1、聚众哄闹、冲击法庭;
  
  2、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3、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4、有损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三、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且仅限为自然人。凡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具体可归纳为以下三类人:
  
  1、诉讼参与人。如公诉人、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当事人本身、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等诉讼参与人本身实施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2、旁听的人员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听劝阻,实施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3、不允许旁听的人员,实施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如在法庭附近设置高音喇叭,进行高分贝噪音干扰,向法庭内投掷石块,或在法庭附近拦截有关正准备参加诉讼的人进行侮辱、殴打、围攻等。
  
  综上所述,一般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的主体是诉讼参与人、旁听者及不允许旁听的人员。扰乱法庭秩序罪拘留罚款的标准根据情节而定,对于情节严重的,会处以十五天以下拘役或者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当事人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最高三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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