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诉法第九十九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

在刑事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司法机关为了保证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可以得到追究,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限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这些强制措施是有一定时限的,在时限届满之后应解除强制措施,这在我国刑诉法第九十九条中有相关规定。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该法规的具体内容吧。一、刑诉法第九十九条的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二、各强制措施的期限是多长时间拘传的期限: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取保候审的期限: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的期限: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拘留的期限: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逮捕的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司法机关应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我国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包括了拘传、取保候审、拘留等等,这些强制措施都有各自的期限,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到期之后,案件无法侦查终结的,可以申请延长期限,否则应解除强制措施。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新职工入职的时候,会和单位签署一份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办的话......


·如何进行劳动关系积极处理?
      下岗职工是否与国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是企业是否减下人来,解决其冗员问题的一个标志,关系到国企改革的成败。而劳动关系对职工来说,又......


·交通案件一般肇事逃逸会怎么判
      交通案件一般肇事逃逸会怎么判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


·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免除事项有哪些
      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免除事项有哪些一、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是什么?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是指为了保护行人、其他车辆驾驶人等的合法权......


·泄露个人信息后解决办法有哪些?
      现在互联网上骗子很多,一些不法分子通过网站注册的方式获得他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不法活动。对于公民而言,个人信息遭遇泄露,如果是无关紧要的信息还......


·交通肇事不处理有什么影响
      影响:(一)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险公司有权不赔偿。(二)如超过3笔以上的违章没处理,驾车上路被交警查到,将会扣留驾驶证,严重时甚至会扣车。(......


·医疗事故的等级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等级有哪些医疗事故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


·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是如何规定
      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是如何规定的一、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是如何规定的?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从今年7月1日起,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


·资本公积金是什么意思?
      资本公积金是什么意思?资本公积金,是指直接由资本原因形成的公积金,如超过票面价额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额、公司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


·在我国集体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在我国集体土地使用权多少年?1、集体土地的使用年限目前我国并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集体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永久的。我们这一辈子用完可以继承给......


·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
      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申请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你即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