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们在生活中也能感受到环境污染后的后果,一般在很多发达城市雾

我们在生活中也能感受到环境污染后的后果,一般在很多发达城市雾霾是主要的环境问题,近几年在积极的去治理,但是环境的改善需要全社会的人们一起去努力,国家也出台相关政策来保护环境,故意破坏环境是违法行为,那污染环境罪的辩护词怎么写?下面就详细介绍。
  
  
  污染环境罪的辩护词
  
  审判长、人民审判员:
  
  浙江建策律师事务所接受椒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指派我担任潘某涉嫌污染环境案的一审辩护人,开庭前我们查阅了本案的相关诉讼材料和证据材料,会见了被告人,结合今天的庭审活动,根据质证证据证明的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审理时参考:
  
  
  一、关于本案的事实,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污染环境罪的规定,以及本案相关证据来看,被告人潘某已经涉嫌构成污染环境犯罪。同时,鉴于被告人已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因此,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潘某犯污染环境罪无异议。
  
  二、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潘某具有如下酌定的从轻情节,请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主要有如下:
  
  1、被告人具有悔罪表现,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从被告人的供述中可以看出,被告人在案发后能够积极主动、全部、彻底地向司法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行为,说明被告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真实愿望。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被告人服从管理,能积极协助管理人员开展工作。从今天的庭审情况来看,被告人的诚恳交代、认罪伏法的态度也是有目共睹的。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和司法部颁布的《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关于“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之规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恳请法院在对被告人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2、本案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在本案的鉴定报告中,该电镀厂排放的废水虽然电镀废水总铬、锌浓度超三倍以上,但直接危害人体的六价铬符合排放标准。相比六价铬超标的社会危害性要少很多。
  
  从上述看,铬和锌均是金属,在化学的元素周期表中均是排在铁的前面。在中学化学知识学习中,我们只知道防止铁氧化的方法就是用锌。至于如何配比等等均不涉及。
  
  本案的废水是手下的小工在操作电镀时,没有按照正确的配比导致,归集源头,应追究小工的提供者即张杨顺的责任。被告人并不懂化学,只是接电镀零件活的生意人而已。
  
  该电镀厂的设置、操作流程和对应的化学处理均不懂。单单处理被告人并不能达到刑法中污染环境罪中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真正目的。在台州没有能源的地方,从废旧金属拆解业来获取金属能源的地方,普及的重金属处理的环境防治手段(疏导)比惩罚污染环境罪的刑事处罚(围堵)效果要好吧,如大禹治水,治水的重心,重在疏导而非堵。五水共治的真实本意就是让环境可持续发展。
  
  3、被告人潘某是初犯,一贯表现良好。
  
  综上,被告人潘某案发后坦白交待犯罪表明了被告潘某认罪态度诚恳,真心悔罪。又因在本案中被告潘某是受其前手留下的环境设备及小工而犯罪,只是顶包的角色,主观恶性不深犯罪情节较轻判处拘役已可达到教育惩戒之目的。因此,建议对被告潘某适用拘役,请合议庭评议时对上述辩护意见予以充分考虑!
  
  地球环境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地方,在几十年的工业发展带来的后果就是环境被破坏的很严重,如今人们可以深刻的感受到环境被破坏的后果,因此国家的法律就是保障环境不会继续无止境的破坏下去,保护我们的家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律规定直系亲属包括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
      法律规定直系亲属包括哪些《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八条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民法典》中的直系亲......


·成立强奸罪的条件有哪些
      成立强奸罪的条件有哪些1、客体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


·涉黑案件的移送管辖的规定条件有哪些?
      涉黑案件的移送管辖的规定条件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


·能够享受继承权主体有哪些
      能够享受继承权主体有哪些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


·哪些情形房东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哪些情形房东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


·一、离婚诉讼被告几次不出庭可以判离婚?
      一、离婚诉讼被告几次不出庭可以判离婚?一般被告连续两次不出庭,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因离婚案件必须调解,一方不到庭,法院一般要慎重对待,一般......


·该怎么分配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向他人所负的债务(包括结欠他人的其他款项),在夫妻双方已离婚的情况下该由谁来偿还呢?一般在离婚夫妻存在共同债务的......


·2023最新劳动法拘役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标准是多少?
      用人单位如果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是需要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的,当然这只是在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解除的情况下,那么2018最新劳动法拘役......


·劳动仲裁裁决什么时候生效
      劳动仲裁裁决什么时候生效劳动仲裁裁决书分两种,终局裁决书和非终局裁决书,生效时间不同:1.终局裁决书:在裁决书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但劳动者收到裁......


·法院执行局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执行局办案流程是怎样的“执行难”曾经是我国司法的痛点,当一个案件好不容易走完了繁琐的诉讼流程,等到请求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的时候,法院执行......


·目前存在的非法集资的分类主要有哪几种?
      在目前社会浮躁的整体风气下,总有一些人想要空手套白狼,梦想着一夜暴富。因此,非法集资也就有了适合其生存的土壤。那么,目前存在的非法集资的分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