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一、什么是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犯罪形式。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履行特定的应尽义务的行为。有的犯罪只能由不作为构成,如遗弃罪、偷税罪,这种犯罪称为纯正不作为犯罪;还有的犯罪虽然通常情况下由作为形式实施,但也可以由不作为形式实施,这种情况下构成的犯罪被称为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也称为不纯粹不作为犯罪。
一、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有那些特征
不纯正不作为犯罪中的特定义务是由犯罪人的先行行为引起的。笔者认为,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先行行为具有以下内在特征:1、危险性。在客观上,行为人的先行行为要导致刑法所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处于危险状态。2、过错性。行为人的先行行为的过错性或是明显表露于外,或是隐藏于内,需要结合其后续的不作为才能予以判断。但无论如何,具有过错性方成其为先行行为。3、举动性。消极的不作为不称其为先行行为。如果先行行为是不作为,则意味着法益危害结果均系不作为所导致,对行为人定罪就须依刑法的明文规定。这样定罪就是纯正不作为犯罪问题,而不是不纯正不作为犯罪问题。4、意志性。该先行行为必须处于行为人的意志控制之内,并体现行为人的意志,即主观方面。5、同一性。先行行为体现出来的行为人主观状态,同定罪罪名所要求的犯罪行为的主观状态必然一致。先行行为是过失导致危险状态的,只能定行为人不纯正不作为的过失犯罪;反之,故意造成危险状态的,则定性为不纯正不作为的故意犯罪。6、隐蔽性。孤立地看待先行行为往往是没有重大社会危害性的,甚至可以说常人也经常性地犯这样的错误,它只有结合行为人后续的不作为才能体现出重大的社会危害性。我们才能大概的知道《刑法》中规定的那些犯罪属于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说的简单点,既可以是由作为构成犯罪,同时也能是由不作为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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