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刑事诉讼法》搜查证条款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法》搜查证条款有哪些?
  
  第五节 搜 查
  
  第一百三十四条,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
  
  第一百三十六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七条,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一百三十八条,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二、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用出示搜查证?
  
  1、搜查时必须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进行,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要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
  
  2、在执行逮捕、拘留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况之一时,不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三、执行搜查的机构是谁?
  
  搜查是一种强制性的侦查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按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要求,交出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如果拒不交出,侦查人员可以强行搜查,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拦。由于搜查直接关系到公民的人身、财产和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因此,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综上所述,执行搜查的机构必须是公安机关及检察院,开展搜查时,在此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且,按照刑事诉讼法搜查证条款规定,侦查人员必须出具搜查证,否则当事人有权拒绝。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如犯罪嫌疑人携带凶器、涉嫌逃跑的,侦查人员可以不用搜查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结婚后的工资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结婚后的工资是共同财产吗我国《婚姻法》第17条对于夫妻共有财产有明确约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


·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是什么?
      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定是什么?谁也不想发生交通事故,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交通事故却经常出现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主要是我们车辆的不断增多......


·法律条文对民事诉讼提审是怎么规定的?
      法律条文对民事诉讼提审是怎么规定的?一、法律条文对民事诉讼提审是怎么规定的?法律条文规定只有上一级人民法院才有资格提审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协议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协议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协议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转让标的;转让期限;转让费相关内容;支付方式和时间;承包经营......


·一、离婚后财产案管辖法院怎么规定?
      一、离婚后财产案管辖法院怎么规定?离婚后财产案管辖法院的规定是: 因离婚后财产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


·虚假诉讼法官责任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虚假诉讼法官责任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法官是否应该承担的责任要根据案件的具体结果而确定。如果司法官在案件的审理审判过程中,没有发现虚假诉讼,或者给......


·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可以判缓刑?
      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可以判缓刑?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可以判缓刑的,因为缓刑制度当中明确的规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行为都是有可能......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应当予以赔......


·土地他项权证无效如何处理?
      和其他的一些权证一样,土地他项权证也是有一定的有效期限的,在超过土地他项权证的使用期之后,就会面临着土地他项权证无效这个问题。那么,在超过土......


·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注意哪些问题
      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注意哪些问题一、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注意哪些问题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买方应注意以下几点: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


·抽逃资金罪最新司法解释立案标准是什么
      抽逃资金罪最新司法解释立案标准是什么?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