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司法人环保职责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司法人环保职责有哪些?我国公司法除了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指导,还约定了公司的环保职责。可是,由于相关文件发布途径有限,很多人对环保相关的法律内容不太清楚。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司法人环保职责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公司法人?
  公司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 民事权利 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 法定代表人 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 法人 ,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 法律效力 。
  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司法人环保职责有哪些?
  在环境法规的实施中,对违法的单位或个人,根据其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后果和主观因素的不同、要追究法律责任,分别给予刑事、行政、民事三种不同的法律制裁。
  一、刑事责任:
  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是指具有故意或过失的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并造成公共财产或人身死亡的严重损失,已构成犯罪,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构成危害环境罪需具备三个条件:(1)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和过失;(2)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3)该行为违犯刑法应受到处罚。
  二、行政责任:
  违犯行政法规造成一定的环境损害或其他损失,但未构成犯罪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应负行政责任。构成行政违法行为并承担行政责任需具备两个条件:第一,行为人主观上要有故意和过失;第二,有违犯行政法规的行为。例如,违反“三同时”的规定;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性污染事件;违反森林、文物保护、自然保护法等法规,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等。
  三、民事责任:
  公民或法人因过失或无过失排放污染物或其他损害环境的行为,而造成环境污染、被害者损失或财产损失时,要承担民事责任。构成民事责任需具备四个条件:(1)有损害行为或其他民事违法行为的存在;(2)造成了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损害后果;(3)致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失或无过失损害环境的行为。民事责任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同其他法律责任合并使用。在民事责任中,主要形式是赔偿损失。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环保职责,其中的重点就是在公司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时,公司法人需要承担需要的法律责任,甚至是还要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犯了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怎么量刑处罚?
      犯了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怎么量刑处罚?一、犯了非法运输爆炸物罪怎么量刑处罚?犯了非法运输爆炸物罪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非法制......


·交通事故中赔付精神损失费吗?
      交通事故中赔付精神损失费吗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险限额只有12万2千元,而且这12万余元还有1万元的医药费和2千元的财产损失限额,......


·是否可以在异地执行监视居住
      是否可以在异地执行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可以给指定居住的处所,以便于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


·一、工伤一次性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一次性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一次性赔偿标准是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


·买房可以到公证处做公证
      买房可以到公证处做公证,这样可以保证买房的利益最大化,不会上当受骗。公证对买卖双方都是公平的,这样做就是防止卖方做假。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


·过失犯罪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吗?
      过失犯罪可以成立共同犯罪吗?过失犯罪是可以成立共同犯罪的,条件如下:1、各行为人都有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共同注意义务。这里所说的共同注意义务是指......


·公司股份合作协议是怎样的
      公司股份合作协议是怎样的一、范文在投资人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基础上,经投资人协商一致,现达成以下投资合作协议:一、订立协议各方当......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在法律规定上可以作如下的区分: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根据《......


·犯罪分子被判缓刑在哪里执行?
      犯罪分子被判缓刑在哪里执行?缓刑没有具体的执行地点,不是实际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公安机关会对缓刑嫌疑人进行考察,所以需要缓刑犯所在单位的配合......


·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率居高不下一直是我国社会的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因为离婚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情,他背后还蕴含了伦理、经济和社会问题,其中有孩子的还包括孩子的抚......


·交通伤残到哪里鉴定2023
      交通伤残到哪里鉴定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机构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机构。受害人方可以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不过,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