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购买土地会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证明材料,但是这这土地使用证要求办理人自己前去办理,如果不办理土地使用证,在法律上来说不仅不承认土地的使用权,还违反了相关的法律,那么南康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简单地了解一下吧。
一、南康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初始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乡、镇国有土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各项费用缴纳凭证。
2、单位办理乡、镇国有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测绘报告、缴纳凭证。
3、个人办理宅基地初始登记应当提交必要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村委会证明、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
(二)变更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改变土地权利,需要的材料:
权属变更先过房屋所有权证,然后30日内申请办理土地证。
1、个人申请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户口复印件、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
2、单位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土地变更登记申请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各项费用缴纳凭证、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房地产转让合同、上级部门的有关材料。
(三)设定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开发公司办理总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规划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竣工验收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申请报告、个人或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缴纳凭证。
2、个人办理小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总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复印件、个人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其他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继承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公正书、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申请。
2、个人办理补办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声明作废的证件、房产证复印件(原、新)、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五)抵押登记所提交的材料
1、个人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担保合同书、房屋评估报告、出让金缴纳凭证、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2、单位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担保合同书、房屋评估报告、出让金缴纳凭证、申请报告、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根据我们的介绍,您应该对南康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这个问题有了一个简单初步的了解了吧。一定要按照相关的规定和步骤来做事,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去相关的部门进行办理,这样在法律上来说,你的土地使用证明才是合法有效的,受法律的保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农村老人去世承包地可以继承吗
在农村老人去世承包地可以继承吗?子女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可以继承其土地,但只能继承承包土地的使用权。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
·公司法人资格取得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可能也正是因为公司法人不是自然人,所以很多人都会觉得法人制度是一种比较架空的、抽象性的概念,可近代和科学的经济发展是需要有相对健全的公司法人......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是什么?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顾名思义,应是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需要填写的表格。那在什么情况下会产生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
·2023年高速公路建设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公司债券担保证券是什么?
公司债券担保证券是什么意思一、公司债券1、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
·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什么意思?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但是暂时不执行刑罚,在从判决确定之日起的3年内是缓刑考验期,要根据......
·开车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项目有哪些
开车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一、离婚分割财产属于给付之诉吗?
一、离婚分割财产属于给付之诉吗?离婚分割财产不属于给付之诉,应当属于变更之诉,原来双方对财产存在共有法律关系,请求分割,就是请求判定分别对......
·对于刑事拘留如果批捕是肯定要判吗
一、对于刑事拘留如果批捕是肯定要判吗刑事拘留如果批捕不一定要判刑。通常检察院批捕,是应该掌握了初步证据的。但是,最终是否定罪,是需要法院来作......
·回避的对象是否包括律师?
回避的对象是否包括律师?一、回避的对象是否包括律师?不包括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