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合同违约的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1、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2、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
1、单方违约
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违约广播这种毁约心思表示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表现而预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其构成条件为:1、债务人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68条所规定的情形;2、守约方具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上述情形;3、违约方不愿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2、自救手段
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3、司法救济
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4、等待履行
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合同的违约赔偿标准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以在签定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的有效性,而且当事人应该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您还有关于合同违约赔偿方面的问题,也可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银行存款证明模板
银行存款证明模板模板一中国建设银行资金存款证明编号:兹证明(单位名称)(营业执照号码)在我行开立有存款账户,账户名,账号,截至年月日......
·间接证据的概念及运用是什么
间接证据的概念及运用是什么一、间接证据的概念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一、商品房买卖过程中惩罚性赔偿的适用范围有哪些?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
·假冒注册商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
·一、法律婚姻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一、法律婚姻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
·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状如何书写?
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状如何书写?一、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状如何书写?民事起诉状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
·确认之诉的基本特点
双方对合同效力均无异议的,一方是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合同有效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明确某一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体状态,......
·没有劳动合同想辞职可以吗?
没有劳动合同想辞职可以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
·一、在离婚不分割房产行吗?
一、在离婚不分割房产行吗?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时,双方或一方不想进行分割房产,则只需要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不分割房产即可......
·公益诉讼的主体是哪些?
公益诉讼的主体是哪些?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当事人的民事行为侵犯了全体社会人的利益,有关社会组织可以代表全社会向当事人提出公益诉讼,人民法院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