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驾驶员醉驾会吊销驾照吗

一、驾驶员醉驾会吊销驾照吗会吊销驾照。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二、驾照被吊销还能再次申请吗?一般情况下,驾照被吊销满两年即可重新申请,申请的条件和程序与第一次申领相同。但是如果是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证的,则不能再申请驾驶证。并且,如果是因醉酒驾车被吊销驾照的,则5年内不能申请驾照,如果醉酒驾驶的是营运车辆的,则10年内不能再次申请,且不能再申请营运车辆驾驶证;如果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则5年内不能再次申请。  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  驾驶车辆的许可是通过驾驶证的核发来实现的。这表明了获取驾驶证是一种具有一定格式的行为,必须有专门机关来核发。在国际上,对驾驶证的定义为:“为了驾驶汽车,主管当局发给的许可驾驶车辆的证明文件”。我国对驾驶证的定义为: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什么?
      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什么?买卖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实际损失的20%。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


·一、结婚后女方没工作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一、结婚后女方没工作离婚财产怎么分割?1、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均分,与是否有工作没有关系。女方虽然没有工作,但婚后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


·2023闯黄灯算违章吗
      闯黄灯算违章吗出行安全常常是人们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而遵守交通规则是必然的,人人都知道闯红灯是违章的,要受到交通规则的处罚,红灯停绿灯行是您......


·协议离婚的法律条件包括哪些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
      协议离婚的法律条件包括哪些协议离婚又称自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根......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杭州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现代社会,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烈,很多人遇到事情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找律师咨询,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担......


·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都是一种职务犯罪,二者的主体都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两......


·职务犯罪的概念及特点是什么?
      职务犯罪的概念及特点是什么?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职务犯罪的概念及特点是什么?职务犯罪概念在中外的研究上,在一些方面己形成共识,......


·签了代理合同可以口头辞职吗
      可以,如果员工提前一个月(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向单位申请离职,或者与单位协商经过单位同意,或者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当事人都可以离职。单位故意刁......


·大范围的人口流动和搬迁
      大范围的人口流动和搬迁,而且现在人们的经济状况也有了很大的改观,这种比较复杂的社会环境,整体上也让人们感觉婚姻不再是当初想象的那样的神圣殿堂......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多长时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


·好意的施惠行为需要承担责任?
      好意的施惠行为需要承担责任?好意的施惠行为不需要承担责任,好意施惠行为是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