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很多人被非法集资的犯罪嫌疑人得逞以后,都万分后悔。最重要的是,即使公安机关将案件侦办了,对于非法集资犯罪嫌疑人诈骗去的金额,可能也没有办法全数追回。其实如果我国公民能够多一点对非法集资的了解的话,也不至于犯罪分子能够屡屡得逞。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是什么?
  
  
  一、非法集资的特征主要是什么?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二)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三)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四)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五)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六)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七)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八)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九)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十一)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十二)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或者股票等方式连本带息还给投资者,未经我国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其他合法经营的形式来吸收资金。所以您在决定将自己的金钱进行投资的时候,对公司一定要做一个全方面的了解才可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实行犯犯罪预备可以减轻处罚吗?
      实行犯犯罪预备可以减轻处罚吗?是可以的;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


·轻伤司法鉴定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当事人如果受到人身伤害,需要针对轻伤做司法鉴定来确定伤残程度。司法鉴定是个非常严肃的事情,要走一定的程序。那么轻伤司法鉴定程序规定是怎样的?轻......


·民事申诉的条件包括了哪些
      民事申诉的条件包括了哪些1、当事人认为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生效的民事调解书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内容违法。2、具有法定申请事由。3、......


·春节期间上班工资怎么算
      春节7天假其实由两部分组成,即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加班的,应按300%支付加班工资。在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应按200%支付加......


·江苏东方法医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是什么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各行各业都有各自的规矩,放之于现代社会,即是法律规定。同样的,司法鉴定行业也有其专门的行业规范,即《司法鉴定管理......


·江西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江西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江西将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发放高温津贴,其中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


·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要走国有资产处置程序?
      众所周知,当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面临破产时,企业会转让土地使用权。那么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要走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破产企业员工如何安置?带着......


·民事诉讼诉讼费多少钱
      提出民事诉讼并不是无偿的,民事诉讼所涉及到的费用由以下几种:受理费用、申请费、鉴定费用、以及必要的交通住宿费。民事诉讼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就财产......


·一、担保人冻结银行卡期限有时间限制吗?
      一、担保人冻结银行卡期限有时间限制吗?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


·公司法规定清算的对象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清算的对象是什么?清算的对象就是申请破产的企业。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


·土地使用证办营业执照可以吗?
      如今有很多的人都想做一些小生意,但是又没有自己的房子,只能是租赁房屋,如果想要办理营业执照,有土地使用证明是可以的吗?如果单单只有土地使用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