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法总则承担连带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民法总则承担连带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
  
  对于连带责任,我国《民法典》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您可能对对于连带责任保证比较熟悉,是担保人需要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您可能不知道,连带责任的范围较广,包括多个方面的内容,不仅仅是指连带责任保证。《民法典》承担连带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一、什么是连带责任
  
  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
  
  二、《民法典》承担连带责任的类型有哪些?
  
  1、共同侵权行为之连带责任
  
  此种连带责任是基于共同侵权的原因而应承担的连带责任。
  
  2、共同危险行为之连带责任
  
  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指二人或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且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鉴于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各共同危险行为人内部承担均等赔偿责任,对于被侵权人则承担连带责任。
  
  3、无意思联络分别侵权之连带责任
  
  无意思联络的分别侵权行为是指每个行为人在实施侵权行为之前以及实施侵权行为过程中,没有与其他行为人有意思联络,也没有认识到还有其他人也在实施类似的侵权行为,其每个个体所实施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被侵权的全部损害后果的侵权行为。
  
  4、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侵权随之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5、买卖拼装、报废机动车之连带责任。《民法典》第1214条规定 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6、高度危险物致害之连带责任。《民法典》第1241条、第1242条规定了高度危险物致害的连带责任,所有人对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是具有过错和所有人、管理人对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原因是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
  
  7、妨碍公共道路通行致害之连带责任。《民法典》第1256条规定了妨碍公共道路通行引起的侵权纠纷,承担责任的主体即包括对公共道路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也应包括具体实施堆放、倾倒、遗撒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8、雇员致害之雇主赔偿责任中的连带责任取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了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该解释与《民法典》第1192条规定的提供劳务者致害赔偿相冲突,雇员致害赔偿纠纷已为提供劳务者致人损害赔偿纠纷所取代。
  
  依连带责任产生之原因不同,可以将连带责任划分为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虽对债权人有利,但对债务人,无疑是一种加重责任。所以《民法典》规定,承担连带责任,须由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可见,在一般情况下,多数人之债务是以按份责任为基本清偿原则的。约定连带责任是依照当事人之间事先的相互约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法定连带责任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由于债务人约定加重自己的责任的情形毕竟不多,故连带责任的承担大多数来自法律的规定。法定连带责任与约定连带责任除了产生的原因不同外,还有连带责任人主观因素的区别。法定连带责任均为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如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于该代理人和第三人主观上都有过错,所以《民法典》规定了两者应承担的连带责任。约定连带责任的承担不一定要求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仅以事先约定为准。如保证人为被保证人就主合同提供担保,保证人主观上并无过错,只是基于保证合同中的约定而承担连带责任。
  
  可以得知,连带责任分为八种类型,常见的包括雇主与雇员间的连带责任,以及共同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了解了连带责任的相关知识,就可以理解为什么雇员的行为过错需要由雇主来承担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万安县关于农村拆迁与赔偿标准
      万安县关于农村拆迁与赔偿标准一、万安县关于农村拆迁与赔偿标准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


·离婚小孩抚养费包括什么?
      都知道,我们中国自从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之后,无论是自由恋爱,分手还是结婚离婚都相对以前来说更常见了,封建时期,一般都是由自己的父母包办自己的婚......


·土方工程监理细则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土方工程监理细则的具体内容有哪些?一、工程简况及特点1、工程名称2、建筑面积3、工程造价4、质量要求5、计划工期6、建设单位7、勘察单位8......


·恶意抢注商标如何惩罚?
      修改后的新商标法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修订出台一系列配套法规规章,建立商标执法信息共享平台,从6月起向社会公开打击......


·在我国规定新房产税如何计算?
      在我国规定新房产税如何计算?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


·公司法人可以退出公司吗?
      法人是与自然人相互区别的一种法律人称,它的申请条件只要是申请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就是没有一些生理或者精神障碍,而另一个就是法人需要具有民事......


·侵权责任民事纠纷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侵权责任民事纠纷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侵权责任民事纠纷起诉状的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审查起诉阶段包括哪些法律规定?
      一、审查起诉阶段包括哪些法律规定?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


·审查批捕阶段退回算补充侦查吗
      审查批捕阶段退回算补充侦查吗审查批捕阶段退回算补充侦查。审查批捕阶段的退回补充侦查程序。现分为两类如下:(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工伤伤残10级钱怎么赔付
      10级伤残工伤的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


·按揭房不动产权证加名可以吗?
      按揭房不动产权证加名可以吗?不可以,银行不同意给房贷未还清的房屋加名是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因为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增加了名字,相当于改变了借款人,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