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要认定无效婚姻怎么起诉?

无效婚姻和有效婚姻是相对的,有效婚姻结束时采取的是离婚的手段,无效婚姻要先向法院申请认定,法院认定该婚姻无效后该段婚姻自动结束。但是相比离婚的条件来说,法院在判定婚姻无效时要求的条件更为严格,只有符合条件的才有可能判定无效,要认定无效婚姻怎么起诉?
  一、要认定无效婚姻怎么起诉?
  《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实践中,涉及无效婚姻的纠纷,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宣告婚姻无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经审査,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办理结婚登记。一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即产生婚姻的法律效力。对于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査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1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10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就同一婚姻关系分别受理了离婚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的,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应当待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作出判决后进行。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后,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继续审理。婚姻无效是指违背法律所确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婚姻无效纠纷则是指具有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以其婚姻关系缺乏法律规定有效要件为由主张婚姻关系无效,由此引发的纠纷。因婚姻无效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原则规定,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想要认定婚姻无效可以同时进行申请,如果法院查实婚姻确属婚姻无效范畴内,法院会认定无效婚姻,就不需要再处理离婚的程序了;如果法院认为不符合无效婚姻的条件,将不会被认定为无效婚姻,但是离婚的程序不受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商铺店面的违约金一般赔多少?
      一、商铺店面的违约金一般赔多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果房东违约提前收回门面,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承租人有......


·诉前财产保全对信用卡有影响吗?
      诉前财产保全对信用卡有影响吗?显然是有影响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信用卡是属于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或者是申请保全的范围,人民法院是可以查......


·离婚案二审抚养费的问题多久可以结案
      我国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某些特殊的离婚诉讼请求案件的时候,可能一审就会直接作出离婚的判决,就比如男方存在家暴行为,这法院肯定就没有必要再进行调解......


·一、关于房产的遗嘱怎么写?
      一、关于房产的遗嘱怎么写?关于房产的遗嘱应该写清楚以下内容,(1)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2)写明立遗嘱的原因,要处理的......


·离婚房产更名程序有哪些,需要什么材料?
      离婚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在无法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夫妻就会选择诉讼离婚。在离婚的过程中,我们就要考虑房产的问题了。房产......


·征地补偿分配残疾人如何分配?
      征地补偿分配残疾人如何分配?一、征地补偿分配残疾人如何分配?第十六条拆迁残疾人房屋时,应当本着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妥善进行安置。发放拆迁......


·兼职可以收取保证金吗?
      兼职可以收取保证金吗?求职者兼职收押金是违法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


·合同违约金处置是如何规定的?
      合同违约金处置方法如何规定的?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内容确定违约金计算标准。2、当......


·医院误诊是否有过错如何判断 ?
      医院误诊是否有过错如何判断?一、医院误诊是否有过错如何判断1、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


·强制执行公证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强制执行公证管辖法院是怎样的一、强制执行公证管辖法院是怎样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


·怀孕工厂倒闭怎么赔偿,相关规定有哪些
      怀孕工厂倒闭怎么赔偿,相关规定有哪些一、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