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关于遗产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的问题一直被大众所关注,实践中由于遗产继承产生的纠纷并不少。我国对于遗产的继承是有法律规定的,谁有权利继承遗产,遗产的继承顺序法律都做了具体地说明。下面我们为您提供的是关于遗产继承最新政策的具体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于遗产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继承顺序的明确为遗产的有序分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还应注意的是,在遗产的分割中,应坚持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以及互谅互让、团结和睦的原则。即便是立有遗嘱的情况下,也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以及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此外,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无清偿义务,当然自愿清偿的除外。
  
  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子女、配偶与父母,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等。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杀害被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会取消其遗产继承的权利。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判几年?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能判几年?七年以上,酌情减刑,具体情况如下:1、首先主动投案自首行为属于法律上从轻处罚的一个情形,法院在最后的量刑时也会考虑到......


·一、新婚姻法全文解释关于财产分割有何规定?
      一、新婚姻法全文解释关于财产分割有何规定?新婚姻法全文解释关于财产分割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将共同财......


·股东现金借款给公司银行还款是否需要召开股东会
      股东现金借款给公司银行还款是否需要召开股东会一、股东现金借款给公司银行还款是否需要召开股东会?股东现金借款给公司银行还款是需要召开股东大会......


·最新劳动合同法辞退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息息相关的,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当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则很有可能损害了劳动者的相关权益,......


·专利权是从什么时候起算?
      专利权是从什么时候起算?专利权有效期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


·劳动工伤认定流程是怎样的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其实也算是比较常见的情况了,但其中有些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有一些却不能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不满足法律中规定的认定......


·在单位突发疾病属不属于工伤
      在单位突发疾病属不属于工伤?在单位突发疾病属不属于工伤不能一概而论,关键要看突发疾病后引发的后果。《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


·一、发生交通事故有何赔偿?
      一、发生交通事故有何赔偿?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具体包括如下:首先,交通事故中受害者主张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经济补偿金要给吗?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经济补偿金要给吗(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签通知是法定义务。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也越来越多,许多人也想把自己的安置房卖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安置房与所购......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会发生房屋已过户而买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经常会发生房屋已过户而买方尚未付清房款的情况。此时该房屋的产权是否已发生转移?当事人如何维护权利?下面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