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分别怎么处罚

无论是寻衅滋事行为还是聚众斗殴行为,都属于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的一种行为,在达到情节严重的时候,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那么您知道我国对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分别是怎么处罚的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寻衅滋事怎么处罚
  
  (一)《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刑法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
  
  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基准刑为管制、拘役;造成人员轻伤的,基准刑, 为有期徒刑一年。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每增加1项或同一种情形增加一项,基准刑增加6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二年;轻伤每增加1人,基准刑增加六个月至一年。
  
  4、寻衅滋事致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达2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数额500元,基准刑增加一个月。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作案对象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孕妇的;
  
  (2)损毁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3)以自残、自杀等方法威胁、要挟的;
  
  (4)在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足以造成严重践踏事故的公共场所寻衅滋事的。
  
  二、聚众斗殴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上文中,详细为您整理了聚众斗殴犯罪与寻衅滋事犯罪的处罚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其中,对聚众斗殴犯罪仅仅是处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而最高的时候是判10年有期徒刑。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离婚后再结婚登记手续如何办
      离婚后再结婚登记手续如何办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


·对于犯罪中止如何处罚?
      ?一、对于犯罪中止如何处罚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


·侵犯外观专利权的认定是怎样的
      侵犯外观专利权的认定是怎样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方法,也有三个步骤: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不得有哪些行为?
      1.超出执业范围实施诊疗行为;2.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3.违法违规使用诊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消毒药剂、血液等;4.隐瞒、误......


·常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常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没签合同能辞退吗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没签合同能辞退吗?1、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是可以辞退的,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


·中国的非法移民定义是什么?
      中国的非法移民定义是什么?随着经济的增长、学术的需要,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少的中国居民选择出国留学或旅游,在这其中就会涉及签证超过滞留时间的情况......


·一、离婚协议书没有公证具有法律的效益吗?
      一、离婚协议书没有公证具有法律的效益吗?离婚协议书不是必须公证才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是夫妻之间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所达成的有关财产分割、子......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准备资料齐全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准备资料齐全,最快十五日就可以完成。但是,变更法人之后,和营业执照配套的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银行对公帐户,银行组织信用证......


·工伤鉴定由谁申请才行?
      现如今,工作中工伤的发生会带来随之产生的诸多问题,其中申请工伤鉴定是工伤鉴定的基本前提,它主要就表现为获得工伤鉴定的资格,以便日后受伤职工完......


·一般意外伤害包括什么2023
      一般意外伤害包括什么意外伤害:包括意外、伤害两层含义,指因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意外是因,伤害是果。意外的定义包含四个关键要素:1、非本意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