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版权注册流程有哪些?

版权注册流程有哪些?
  
  每个发明创作者都享有作品的版权,为了保护自己的版权不受侵犯,就应该进行版权注册。版权注册需要满足一定的流程和具备必需材料,在进行注册前我们必须有所了解。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版权注册的详细流程吧!
  
  一、版权注册流程有哪些?
  
  提交作品——版权委托书——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费——受理——审查——证书(三十个工作日 )。
  
  二、版权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涉外作品登记
  
  1、涉外版权作品自愿登记申请表
  
  2、申请者身份证明版权材料
  
  3、作品自愿登记版权权利保证书
  
  4、作品自愿登记版权作品说明书
  
  5、版权作品样本
  
  6、版权登记委托书
  
  7、版权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
  
  (二)国内版权作品登记
  
  1、版权作品登记表
  
  2、申请者身份证明版权材料
  
  3、版权作品自愿登记版权权利保证书
  
  4、版权作品自愿登记版权作品说明书
  
  5、版权作品样本
  
  6、版权委托书
  
  7、版权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
  
  三、版权的取得方式
  
  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即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在学理上,根据性质不同,版权可以分为著作权及邻接权。简单来说,著作权是针对原创相关精神产品的人而言的,而邻接权的概念,是针对表演或者协助传播作品载体的有关产业的参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广播电视台、出版社等等。
  
  四、版权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版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对他的版权作品享有的一系列的专有权。也是一种特殊的民事版权权利。它与工业产权构成知识产权的主要内容。在广义上,它也包括法律赋予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或出版者对其表演活动、音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或版式设计与版权有关的版权权利。
  
  (一)版权保护对像
  
  1、文字版权作品;
  
  2、口述版权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版权作品;
  
  4、美术、建筑版权作品;
  
  5、摄影版权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版权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版权作品和模型版权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版权作品。
  
  (二)版权期限
  
  公民的版权作品: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的组织的版权作品: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版权作品、摄影版权作品: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拥有了作品的版权,我们就能合法的使用作品了,了解版权注册的全部流程,我们就能在办理过程中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在遇到侵犯版权的情况也能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关于版权注册方面的疑问,还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吸毒前科上车牌会被管控吗
      不会被管控。只是申请驾驶证会受到限制。具体规定是,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问题有什么规定?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赔偿问题有什么规定?(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必须的费用,凭据支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


·2023年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2023年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并未明确精......


·哪些人不能担任监护人
      并不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近亲属就一定能担任他们的监护人。虽然,法律中为他们规定了法定监护人,但要是不满足条件的话,那么也是不能担任监护人的......


·商标侵权投诉需要什么材料
      商标侵权投诉需要什么材料1、投诉书:应列明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商标权利情况;(由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还应列明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电......


·合同法全文代位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法全文代位诉讼的条件是什么?代位权之诉为民事诉讼,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108条所规定的起诉条件;同时,代位权之诉还须具备自身的特殊要件。《合同......


·合同违约后诉讼时效中止吗?
      一、合同违约后诉讼时效中止吗?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可撤销婚姻的判决有哪些法律依据
      在发生的种种婚姻判决中,有一类比较另类,不是平常的离婚判决而是可撤销婚姻判决,可撤销婚姻在国内虽然较少人知道但是也不是很少见,那么什么是可撤......


·自从醉驾入刑的规定
      自从醉驾入刑的规定颁布以来,我国每年都有一些人涉嫌醉驾被判刑。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由于醉驾触犯刑法,当事人会被处以拘役,按照程序,拘役的执行机......


·恶意拖欠货款纠纷如何处理
      一、恶意拖欠货款纠纷如何处理1.代理律师接受委托代为追讨货款期间,当事人未经代理律师同意不得撤回委托。2.当事人擅自撤回委托的,当事人应赔......


·夫妻离婚,男方抚养,女方给抚养费吗?
      夫妻离婚,男方抚养,女方给抚养费吗?1.这个规定是在我国婚姻法第37条当中明确写出的,在离婚之后,一方进行子女的抚养,也就是说拥有子女的抚养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