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分类标准是怎样的
一、共同犯罪的分类标准是怎样的
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的犯罪,那么共同犯罪又分为哪几种呢?下面由刑法我们为您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一般共犯与特殊共犯
一般共犯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共犯人是为实施某种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犯罪完成,这种结合便不复存在。特殊共犯亦称有组织的共同犯罪、集团性共犯,通称犯罪集团,是《刑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的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
(二)简单共犯与复杂共犯
简单共犯亦称共同正犯、共同实行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实行某一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共犯人都是实行犯,不存在组织犯、帮助犯、教唆犯问题。而复杂共犯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犯罪分工的共同犯罪,不仅存在直接着手实施共犯行为的实行犯,还有组织犯或教唆犯或帮助犯的分工。
(三)任意共犯与必要共犯
前者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本可以由一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后者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只能以二人以上的共同行为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该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人以上,主要是包括聚众性犯罪(如《刑法》第290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317条聚众劫狱罪等)、集团性犯罪(如《刑法》第294条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317条组织越狱罪)。
(四)事先(事前)共犯与事中共犯
前者是指事前有同谋的共犯,即共犯人的共同犯罪故意,在着手实行犯罪前形成。后者即指事前无同谋的共犯,共同犯罪人的共犯故意,是在实行着手之际或犯罪过程中形成的。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共犯的分类形式是根据不同标准进行分类的,某一共同犯罪,完全可能属于多种形式的共犯形式。例如,甲乙密谋深夜盗窃,一人入室行窃,一人在门口望风。就共犯形式而言,甲乙共同盗窃,属于任意共犯、事前共犯、复杂共犯、一般共犯。
二、如何认定共同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的犯罪,是否二人以上的犯罪就是共同犯罪呢?下面由刑法我们为介绍如何认定共同犯罪行为,希望对您有帮助。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那么共同犯罪是如何认定的呢?下面由刑法我们为您整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二)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三)起主要作用,是指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实施犯罪行为,而且其行为是犯罪结果发生的主要原因,或是事前拉拢、勾结他人,提起犯意,出谋划策的教唆犯。
起次要作用或辅助作用,是指:
1、虽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但对整个犯罪的预谋、实施和完成,所起的作用不大;
2、只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帮助。如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排除犯罪障碍、看风、转移赃物等。
(四)应当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区分主、从犯。若他们的地位和作用一致或相当,则均认定为主犯。
(五)在共同犯罪中,数名被告人互相推卸罪责,其它证据又不能确定他们之间地位和作用大小的,应认定他们在共同犯罪中起同等作用,不分主、从犯。
(六)同案人在逃,从现有证据证实已抓获的被告人确实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如看风、转移赃物等)的,应认定为从犯。
同案人在逃,抓获的被告人供称只参与看风、转移赃物等次要或辅助作用,又没有证据证明其直接实施犯罪行为的,不宜认定主、从犯,但量刑时酌情从轻处罚。
(七)刑法分则对主犯另设处罚规定的,应依照刑法分则条文处罚。不应重复刑法总则关于主犯的规定。
可以说按照不同的标准来划分的,共同犯罪的分类就不一样。而在依法追究共同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需要先划分各自的身份,其中对于从犯、胁从犯、教唆犯的处罚一般都是要轻于主犯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我国一般新员工入职需要多久?
在我国一般新员工入职需要多久?新员工入职手续(证件带齐的情况)公司有专门负责此工作的工作人员,一般情况当天就可以办理完。具体需要多长的时间还是......
·一、怀孕被辞退有辞退离职经济补偿金吗?
一、怀孕被辞退有辞退离职经济补偿金吗?怀孕被辞退的有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
·案件超过诉讼时效后收到的款中断吗
一,案件超过诉讼时效后收到的款中断吗在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之后,义务人偿还借款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是认定诉讼时效已经中断,还是对于债权债务关系的......
·对已建工程质量有重大分歧时该怎么办?
对已建工程质量有重大分歧时该怎么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把控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是您共同的期盼。但是,在质检后对已建工程质量有......
·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是怎么规定的?
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着眼于利益,职务犯罪案件近年来总是时常发生。我国刑法对职务犯罪的定罪量刑做了明确规定。但是在案件中,如果有自首情节一般会......
·哪里可以查的到检察院的批捕率?
一、哪里可以查的到检察院的批捕率?检察院的批捕率是不对外进行公布的。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
·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吗?
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吗?一、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吗?离婚必须在户籍地办理,协议离婚程序—条件: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怎么处理?对于双方可以依法的协商处理,如果没有协商的机会就可以进行报警,从而要求赔偿;交通民警能够认定的,可以现场结......
·借款通过配偶的账户转账的,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是以其个人名义向债权人借款,但该笔借款经由夫妻另一方银行账户的,可认定该夫妻另一方对借款为明知并实际参与,依据“债务人就婚姻存续期间......
·郑州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郑州工程纠纷律师收费标准郑州市作为一个大城市,律师事务所也是有非常多的,这些律师事务每天都在承接大大小小的案件。工程纠纷是近年来频繁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