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醉驾当事人在被抓获之后,如果公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醉驾当事人在被抓获之后,如果公安机关掌握了充足的证据就可以向检察院申请逮捕、起诉当事人。在等待审判期间,当事人会被关押在看守所,那醉驾去看守所都带什么?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醉驾去看守所都带什么?《看守所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严格检查。非日常用品应当登记,代为保管,出所时核对发还或者转监狱、劳动改造机关。违禁物品予以没收。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要当场制作记录,由人犯签字捺指印后,送案件主管机关处理。《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二、醉驾如何处罚?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三、醉驾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1、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2、醉酒与否的标准。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3、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醉驾当事人如果需要被关押在看守所,应自备棉被、衣服等日常用品,如果确实无法自备的,可以由看守所提供。在进入看守所之前,当事人随身携带的物品会被严格检查,对于一些非日常所需的物品,如钱包、手机等等,会由看守所代为保管。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侵犯法人名誉权赔偿精神损害费用吗?
      侵犯法人名誉权赔偿精神损害费用吗?根据我国现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


·股权转让中如何避税,有什么办法?
      股权转让中如何避税,有什么办法?一、股权转让中如何避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


·老人不会写字怎么样立遗嘱?
      老人不会写字怎么样立遗嘱?如果老年人不会写字,那么最保险的方法是去公证处做一个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是效力级别最高的遗嘱。当然,如果老年人不会......


·欠钱不还的人在外地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人在外地怎么办?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或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


·专利权著作权有啥区别2023
      专利权著作权有啥区别著作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所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实用......


·哪些事业单位停薪留职创业,为什么鼓励其留职创业
      我国法制建设日趋完善,人们的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国家鼓励一些有能力的人停薪留职创业,对于不了解国家政策的朋友来说,可......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保费之后有什么变化?
      商业车险二次费改保费之后有什么变化?生活总是充满了戏剧性,所以在生活中许多人都纷纷购买各类保险,例如养老保险、商业险、医疗保险等等,其目的是......


·刑拘后侦查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拘后侦查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刑拘后侦查期限规定一般是2个月,特殊情况下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到5个月。二、立案的条件1、有犯罪事实指客......


·对于工伤认定结果可诉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或者突发疾病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但是不公平的现象总是时有发生,对于工伤的认定总是存在这单位不受理申请的,或者是......


·成都多大算童工,雇佣童工会怎样?
      成都多大算童工?在成都,但凡未满十六周岁的被雇佣的少年儿童都算童工。并且不独是成都,在我国的全国范围内,雇佣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也都是童工......


·民事经济纠纷可以仲裁吗
      可以的,依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经济纠纷中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双方有约定通过仲裁解决的,仲裁是可以解决经济纠纷的。申请仲裁裁决强制执行必须在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