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新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避免因财产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可以在自愿协商之后对财产归属、分割等作出约定,并签订一份财产分割协议。那么这个夫妻财产分割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呢?我们带来新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一份,供你参考。财产分割协议书范本××,男,××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女,××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我俩于×××年××月××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一、××××年××月年购得位于××市××区××××住房一套(房屋处于××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长房权证××字第××××号,三室一厅,××平方米,为××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单独所有,××无任何所有权利。二、××××年××月属××父母所有的私房拆迁,分得安置房一套(位于××市××区××××),二室一厅,××平方米,房屋补差价款及所有装修费用均由××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单独所有,另一方××无任何所有权利。三、××××年××月××单独付钱购得××轿车一台,机动车登记号:×××××××,属××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所有权。四、××××年××在××县××村建有私房一栋,与父母同住,建房费用已由××单独支付,房屋产权归××单独所有,另一方××无任何所有权利。五、将来××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单独所有。六、婚姻存续期内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七、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方个人行为,由当事人一人负责偿还,另一方不承担责任。八、本协议第六、第七条内容适用于婚姻存续期内签订之日后的行为。九、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内所购财产,以支付价款一方为所有人。如属共同购买,双方另作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人签字:年月日需要注意的是财产分割协议既可以在婚前作出,也可以婚后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当然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虽然每个人都在正常的工作上班
      虽然每个人都在正常的工作上班,但是您依然对劳动法的相关知识有所欠缺,劳动法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一次来巩固劳动市场的稳定......


·死刑犯判决后是怎样执行的
      我国最高的刑法制度就是死刑,死刑是针对一些犯罪性质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嫌疑人实施的刑罚。不过,尽管我国的刑法中有着死刑,但是在操作的......


·女方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一、女方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支付抚养费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


·长期投资的形式有哪些?
      长期投资的形式有哪些?长期股票投资是购买并持有其他公司的普通股、优先股。以现金取得时,按取得时的计价成本(包括买价、佣金和税费等);以非现金交易......


·工伤有没有一次性残疾赔偿金?
      工伤有没有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一、工伤有没有一次性残疾赔偿金?工伤有一次性残疾赔偿金,但是前提也必须是当事人确实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导致自己身体......


·应该怎样办理协议离婚
      有过离婚经历的人都清楚,协议离婚很多是比较快捷、简单的,只需要当事人就离婚的相关事项协商约定清楚,签订了书面协议之后,就可以去办理离婚了。......


·犯罪中止的形式有哪些?
      犯罪中止的形式有哪些?犯罪中止的形式具体如下:(一)根据犯罪中止的时间可以分为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


·民事诉讼答辩状怎么写?
      民事诉讼答辩状怎么写?原告提出民事诉讼以后,被告需要就当前的诉讼进行应诉,对于提出的诉讼问题也要进行答辩,答辩需要以答辩状的形式进行。但是......


·对未成年人批捕要怎么做?
      一、对未成年人批捕要怎么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同政府有......


·泄露个人信息多少条有罪
      一、泄露个人信息多少条有罪根据法律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


·20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怎么判罚?
      20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怎么判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规定: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