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国家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中,存在一些玩忽职守的行为,例如有的工作马马虎虎,草率从事,敷衍塞责,违令抗命,极不负责任,或者,有的擅离职守,撒手不管。这些行为一旦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就会构成犯罪。那究竟构成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构成玩忽职守罪如何量刑
(刑法第397条)
(一)标准同滥用职权罪(一)
(二)标准同滥用职权罪(二)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疏于审查或者审查不严,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数量达到5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以玩忽职守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达到前款规定数量、数额标准5倍以上的,或者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而办理登记手续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标准同滥用职权罪(四)
二、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构成玩忽职守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六个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3)徇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8)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2、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增加有期徒刑一年。具有情形之一且情节较轻,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刑。
3、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其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
(1)致人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或者轻伤15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五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1)致人死亡7人以上,或者重伤15人以上,或者轻伤3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以上的。
4、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以玩忽职守罪论处的,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年,每增加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二年。
(2)前款人员犯玩忽职守罪,具有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八年;同时具有两个情形的,为有期徒刑九年;情节严重的,为有期徒刑十年。
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但是与玩忽职守罪客观行为特征不同以及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所以不能按照玩忽职守罪量刑处罚。被控玩忽职守罪,不妨请专业的刑辩律师帮忙,从而有效地维护自身的最大利益。至于玩忽职守罪量刑标准的内容,我们就为您解答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合同的效力有几种类型?
合同的效力有几种类型???????生活中我们会和别人签订各种各样的合同,究竟合同的效力有几种类型?我们签订的合同是什么类型?并不是所有白纸黑字签订的......
·江苏商业车险费改时间规定是什么?
江苏商业车险费改时间规定是什么一、江苏商业车险费改时间为进一步释放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以下简称“商业车险改革”)红利,让改革成果更......
·劳动法规定加班时间是多久
虽然《劳动法》中允许用人单位在休息休假的时间内安排员工加班,也就是延长员工的工作时间,但出于对员工利益的保护,同时也规定了员工有拒绝加班的权......
·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注意事项?
行使单方解除权的注意事项?1、解除合同通知书应规范书写,其内容必须提及法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款及相应解除权,具体内容应包括:(1)当事人......
·一、女儿死了遗产由谁继承?
一、女儿死了遗产由谁继承?女儿死后的遗产按照继承人的继承遗产的顺序进行继承。《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还可以出国吗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还可以出国吗一、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还可以出国吗不可以,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子的了结。按......
·商标侵权的行政解决方式是怎样的
商标侵权的行政解决方式是怎样的一、商标侵权的行政解决方式是怎样的1、商标侵权案件的行政管辖,既可以是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
·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怎样赔偿,赔多少钱
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怎样赔偿,赔多少钱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等投保义务人钻法律空子,心存侥幸逃避应尽义务。我国......
·股权转让前的社保未缴纳该谁缴纳?
股权转让前的社保未缴纳该谁缴纳?股权转让,表面上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你去工商局登记备案时,只需要简单地写两句话就行了:张三愿意将所持的某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