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后多久进行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二、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
(一)死刑命令的签发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二)执行机关和期限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三)执行场所和方法
死刑可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对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武装警察执行。执行死刑时的警戒事宜,由公安机关负责。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四)执行的具体程序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五)执行后的处理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2、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3、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关于死刑立即执行的问题,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包括安排死刑犯与家属见面,对死刑犯验明正身,需要检察院派员监督等等。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联系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第三方担保交易的流程是什么?
第三方担保交易的流程是什么?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两个人的交易可以通过网络来完成,但是由于网络的虚拟环境导致在网络上交易的双方不能同时付款和收......
·装修工打短工受伤算不算工伤
装修工打短工受伤算不算工伤?装修工打短工受伤一般不算是工伤,因为双方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短期工和装修单位之间属于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
·你犯罪了,可以很快确定是你
你犯罪了,可以很快确定是你·你失踪了,可以确定是你·你易容了,仍然可以确定是你·未来的身份证可能会采用DNA身份认证二、醉酒驾驶机......
·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是什么?
交换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是什么?债券的发型对于公司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公司因为资金周转不开或者是想要上市这个时候公司为了募集资金这个时候往......
·创办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要求有哪些?
创办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要求有哪些?创办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要求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也称为创立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
·移送管辖裁定可以申诉吗?
移送管辖裁定可以申诉吗?法院自行决定移送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服的,可以申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
·刑事案件什么时候请律师
在刑事案件中,其实聘请1-2位专业的律师提供辩护,这还是很有必要的。但很多人就不清楚,究竟法律中规定的,刑事案件什么时候请律师才行呢?针对这个问......
·暂予监外执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暂予监外执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一、暂予监外执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
·诉讼离婚一般程序?
诉讼离婚一般程序有哪些一、诉讼离婚一般程序有哪些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年龄限制吗?
在我国不仅是未成年人、老人需要监护人照料,还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也需要有监护人。监护人一般是又法律指定的,具有法律性质,所以担任监护人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