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单位受贿罪由于实施主体的特殊性,所以,在实践中查获的案件很少,但是社会危害性却很大。那么,在法律上,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究竟是什么呢?要是单位受贿的行为没有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此时就不能认定构成单位受贿罪。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单位受贿罪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本罪只能由特定的单位,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构成。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以及非国有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均不能构成本罪。
  
  2、上述国有单位具有索取、非法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
  
  这里索取、收受的含义与受贿罪的含义一样,但是须注意,按照刑法本身的规定以及有关司法解释,本罪无论是索取他人财物还是非法收受他人财物,都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条件,方能构成。
  
  此外,根据刑法第387条第2款之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单位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3、本罪以情节严重为必要条件。
  
  4、本罪与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主要应把握两方面:
  
  (1)主体不同。本罪主体是国有单位;后两罪的主体则是国家工作人员和公司、企业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这是别之关键所在。
  
  (2)索取或者收受的财物的归属不同。本罪索取或者收受的财物归受贿单位有;而后两罪索取、收受的财物则进了个人的腰包。
  
  5、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事实上,在实践中经常出现的,单位非法向内部职工收取各种集资、摊派费用。国有单位如学校、企业等利用其垄断地位乱收费等行为,都是有可能会构成单位受贿罪的。此时要结合法律中关于单位受贿罪的立案标准的规定,然后才能定罪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股票,离婚时如何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观点:根据民法典与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


·独生子女是不是应该继承父母的财产
      独生子女是不是应该继承父母的财产一、独生子女是不是应该继承父母的财产?独生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财产,但子女不是唯一的继承人。《民法典》第......


·车险中的不计免赔是什么?
      车险中的不计免赔是什么意思?人们买到新车后,除了上国家强制规定的交强险外,还会购买一些商业车险,包括车损险、三者险等。在和保险公司签署保险合......


·刑诉法216条具体规定了什么
      法律是无情,不论多大,我们都应该多少了解一下法律,刑法也是我们必须要了解法律,那么刑诉法216条具体规定了什么?第216条是监外执行的终止,如果监外......


·涉嫌拐卖儿童会判死刑吗
      拐卖儿童会判死刑吗我国的《刑法》规定了拐卖儿童罪,条文规定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交通人伤事故对方不配合能拿到车吗?
      交通人伤事故对方不配合能拿到车吗?1、尽早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样解决事故的前提,也是作为解决事故赔偿的法律依据。2、交警暂扣的车子,如果......


·承包分项合同怎么写
      承包分项合同怎么写写明签订合同双方的信息、工程内容、双方责任、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工期、付款方法等内容,然后双方签字,写上日期即可。可以......


·拖欠货款证据不足怎么办
      拖欠货款证据不足怎么办一、拖欠货款证据不足怎么办1、如果有买卖合同,那么债权方有证据可以证明与客户公司之间存在销售或者供货等法律关系。如果......


·民事诉讼经济纠纷中的限行保全方式和流程
      民事诉讼经济纠纷中的限行保全方式和流程民事诉讼经济纠纷中的限行保全方式1、保证可以作为诉讼保全担保的方式。《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


·什么是刑事自诉 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
      什么是刑事自诉刑事自诉的范围是什么一、什么是刑事自诉刑事自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


·商标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商标异议申请书怎么写?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