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交通肇事判刑标准是什么

说到判刑,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一般在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之后,才会根据其实际的犯罪情节来进行判刑处罚。针对不同的犯罪,法律中规定的判刑标准是不同的。那究竟交通肇事判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判刑标准是什么
  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1、下列行为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1)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负全部或主要事故责任;(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额超过30万元。2、下列情形可能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3)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负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3、因逃逸导致受害者得不到及时救治死亡的,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被判刑还需要赔偿吗
  交通肇事被判处刑罚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侵害了自然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也是对国家公共管理制度的破坏,因此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是两个法律领域的问题,相互不能替代和免除。但是,交通肇事以后是否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将作为刑事悔罪的重要表现和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重要情节。因此,交通肇事以后,当事人应当积极赔偿死伤者及其家属的经济损失,尽可能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尽量获得死伤者及其家属的谅解,对于定罪量刑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上文的分析,您应该知道交通肇事判刑标准主要有三个档次,其中一般犯罪情节的,往往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如果在交通肇事之后还有逃逸情节,又或者因为逃逸导致被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的话,这两种情况下,对行为人的处罚自然就是比较重的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夫妻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吗
      夫妻离婚时过错方会少分吗?离婚时过错方一般都会少分财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


·2023酒后驾驶摩托如何处理?
      酒后驾驶摩托如何处理?酒驾一般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动车辆分类》中规定,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所以喝酒后驾驶摩托车确实属......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您要知道,在我国鉴定的种类种类是有很多种的。有时候一字之差,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都是不一样的。在现实生活当中,员工有时候会做工伤鉴定,有时会......


·挪用资金罪1000000元怎么判刑
      挪用资金罪1000000元怎么判刑?挪用资金罪100万,可以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


·二次离婚起诉调解多长时间开庭
      二次离婚起诉调解多长时间开庭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开庭时间由法院决定,实践中有长有短。但法院立案至判决的时间也就是审理期限,是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一、彩礼怎样退回是符合法定条件的?
      一、彩礼怎样退回是符合法定条件的?最高人民法院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


·公费医疗和医保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公费医疗和医保的区别主要是什么?1、概念不同。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


·招标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是否合法
      招标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是否合法一、招标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是否合法?不合法,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


·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怎样才是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是什么意思,怎样才是实践合同在经济交易越来越正规化的情况下,交易双方在交易达成时,会签订合同。而在我国的交易大部分还是以实物交换为主......


·一、婚姻法遗产继承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婚姻法遗产继承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婚姻法》遗产继承前必须要先将个人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之中划分出来,具体的遗产处理办法是根据《民法典》(......


·济南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
      济南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济南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是什么1、房屋钢混结构:主体承重为钢结构或砼结构,主要指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