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律师可以做公司法人吗
20.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在我国律师可以做公司法人吗虽然按照我国公司法当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法人可以是挂名的,具体不参与公司当中的经营。但是公司法人实际上是要对公司的法律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的,某些特定人员就不可以担任公司的法人,公司法人的担任条件也是有限制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律师可以做公司法人吗?一、在我国律师可以做公司法人吗?律师法规定,律师不可以从事第二职业。否则就要辞掉律师职业,这是刚性规定。二、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经济组织。确立企业法人制度的好处,在于使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人格,象自然人一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企业法人的这种独立资格的意义在于:1、独立于自己的主管部门,企业和主管部门之间是两个完全平等的主体,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只能按照等价、有偿、自愿、互利的原则形成民事法律关系;2、独立于企业成员,即企业法人与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互相分离,各自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3、独立的财产权利,从而使企业法人能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四是独立的财产责任,即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以企业自有的财产独立承担,同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的财产无关。《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因此,法人是指特定的社会组织,如作为企业法人的公司,称呼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为法人是错误的。法人是拟制的人,它必须通过自然人来表示它的意志,法定代表人由此产生,法定代表人就是能够代表法人的人,因此又称法人代表,在公司中就是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因此,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有的被称作法人是错误的,被称作法定代表人是规范的用法,被称作法人代表也是可以的。律师在从业过程当中有着律师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约束。律师法当中规定律师是不可以从事第二职业的,也就是说律师是不可以担任公司法人的。因为律师所从事的职业是比较特殊的,禁止律师担任公司法人,也是为了规避公司法人逃避法律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
More>>
·行政诉讼法中回避的规定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中回避的规定有哪些《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在单位闪腰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闪腰算不算工伤?一、在单位闪腰算不算工伤?如果是工作原因造成的才可以算工伤,根据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农业用地上搭建养殖场属于违章建筑吗?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
·一、孩子的抚养费对方不给怎么办?
一、孩子的抚养费对方不给怎么办?孩子的抚养费对方不给可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
·特殊劳动关系解除的经济补偿金是否需要支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即劳动关系。在一段劳动关系中,双方都应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劳动合同会注明合同期限,如果合同未到期而用人单位与劳动......
·男方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如今社会上诱惑很多,有的时候男方禁不住诱惑,婚内出轨,找小三,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这种事情发生后,女方通常会要求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则应该......
·房产税的征收可以分为个人房产税和非个人房产税,其房产税的征收
房产税的征收可以分为个人房产税和非个人房产税,其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不一样的,那么个人房产税征收对象是怎么样的?这是很多纳税人不熟悉情况,所以,......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主体不同:(一)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一方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必须是法人等用人单位;(二)劳务合同的主......
·医疗损害责任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医疗事故的发生,不管是过失还是故意,此时都是要先划分了责任之后,才会作出进一步的处理。而此时对于医疗损害责任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呢?可能很多人就搞......
·昆山五险一金查询方法有哪些?
随着时代的进步,各种设施逐渐健全,满足了人们对于各种信息的的查询,减少花费在路上和等待的时间,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的方便。尤其是对于五险一金的查......
·一、民法典财产分割出轨方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典财产分割出轨方的规定是什么?离婚时,如果因一方出轨而导致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一般分以下几种方式:1、双方协商决定夫妻离婚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