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一、成都第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一、成都第二套房政策有哪些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二、套房认定标准1、首先是看是否曾有过贷款行为,对于以前曾全款买房或者向亲朋好友借钱买房的,向银行申请贷款购房时将视为第一套住房贷款;对于曾有过购房贷款的,再次申请贷款将视为第二套房。2、以家庭为单位,即需要查询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个人征信系统的贷款购房情况,如果其中有人曾有过贷款购房记录的,您申请贷款购房时也将视为第二套房。3、包括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内。即如果以前申请的是公积金贷款或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将视为第二套房。但是如果以前申请的是个人商用房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等其他商业性个人贷款品种,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将按照第一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4、包括已结清和未结清贷款在内。即对于曾有过购置住房贷款记录的,无论其是否结清,再次申请贷款购置住房的,都将视为第二套房。5、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6、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从上述文章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成都新出台的二套房政策,涉及房产证及贷款证明,商品住房作为个人将会被限购,各地区执行限购地区的信贷政策,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加强的二套房首付款,成都第二套房政策很大程度限制了炒房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在公司晕倒算不算工伤?
      在公司晕倒算不算工伤?一、在公司晕倒算不算工伤?应当根据是否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


·现阶段我国青年人对于婚姻的结合过于仓促
      现阶段我国青年人对于婚姻的结合过于仓促,导致了很多在婚姻中的问题,最后婚姻破裂。在双方离婚时,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这就需要请专业的律师进行相......


·公司裁员赔偿金如何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公司裁员赔偿金如何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共同犯罪自首的认定
      正确认定共同犯罪人的自首,关键在于准确把握共同犯罪人“自己的犯罪事实”的范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各种共同犯罪人自首时所要交代的“自己的犯罪......


·离婚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书范文
      离婚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书范文一、离婚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首部(1)标题。写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2)当事人的基本情......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另一方不知情怎么承担
      夫妻一方在外面借钱另一方不知情怎么承担这还需要看具体的情况。自从《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出台之后,对于婚后......


·扣押工资作为劳动合同押金合法吗?
      扣押工资作为劳动合同押金合法吗?按相关法律规定,老板在工资里扣押金的行为违法。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


·预告辞退的适用情形都有哪些
      预告辞退的适用情形都有哪些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缴费吗?
      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因为劳动者相对用人单位而言,属于弱势群体,且在社会实践中,劳动者合法权益受损害的情况时有发生,需要法律的倾斜保护。为充分......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出于企业经营原因或者用工成本的考虑,用人单位往往会选择支付一定的赔偿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裁员。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劳动合同法用......


·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互联网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我们可以在一些政府网站上通过互联网看到政府所公开的一些信息,政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