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在我国调查个人信息多少钱

其实现在国家对于公民的一些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还不是做的特别好。因为您可能会发现,有些情况下自己的个人信息不知道怎样就会被一些犯罪分子所利用,好像犯罪分子可以轻而易举的查到自己的个人信息。理论上来说,除了执法机关人员以外,任何人都不得调查他人的个人信息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国调查个人信息多少钱?
  
  一、在我国调查个人信息多少钱?
  这样做是违法的。1、从民法上来讲这种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具体侵犯的是公民的“隐私权”(但要求造成一定的影响)。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即精神损害赔偿等。2、从刑法上来讲这种行为可能涉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但要求情节严重)。可以向公安机关控告,要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泄露个人信息多少定罪的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9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也是“两高”首次就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出台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规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此次发布的司法解释明确,向特定人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以及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途径发布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对于刑法相关规定中“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此次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十种情形,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司法解释同时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相关类别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五千条以上”“五万条以上”,或者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或具有“造成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者被绑架等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对于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定罪量刑标准,司法解释规定,具有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等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司法解释还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拒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户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照刑法相关规定,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定罪处罚。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罚金刑适用规则方面,司法解释规定,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违法所得数额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况、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判处罚金。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您一定要知道,调查个人信息无关乎有多少钱,最重要的是这样做根本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安机关在调查公民的个人信息的时候,也是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的。通过一些不正规的渠道非法查取他人的个人信息,别人是可以提起诉讼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抢劫罪可判缓刑吗
      有可能。对犯抢劫罪的罪犯而言,实际要适用缓刑的可能性并不大,除非存在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的情节,被判刑的时候是低于三年有期徒刑的,除此之外还满......


·哪些情况下二手房无法办理过户
      实践中,不管是对二手房作出了怎样的处理,只有在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过户手续之后,才能实际转移二手房的所有权。不过有一些特殊情况下二手房可能无法......


·民法总则中关于商法的内容有什么?
      重大新闻中恐怕还是以民法总则的颁布为首,最新的民法总则中除了规定了平常生活中最基本的事项,除此之外还包括了关于商业方面的规定,这说明了我国在......


·一般试用期可以口头辞职吗?
      在试用期内,可能有的劳动者发现自己其实并不适合这个工作岗位,因此就会向单位提出辞职,但由于在试用期内很多东西都不正式,所以在辞职的时候往往也......


·侵犯公民名誉权可以报案吗
      侵犯公民名誉权可以报案吗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根据我国的......


·公司与个人间股权转让协议要公证吗?
      一,公司与个人间股权转让协议要公证吗?公司与个人间股权转让协议不需要公证。公证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属于一项民事法律......


·获得法律援助刑事辩护书之前需要经过什么程序?
      获得法律援助刑事辩护书之前需要经过什么程序?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之前,会对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情况等其他基本信息座椅个简单的了解,若发现有需要获......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什么是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


·文具购销合同范本是怎么写的?
      文具购销合同范本是怎么写的?文具购销合同购货单位(简称甲方):供货单位(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出现医疗事故找谁判定
      找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规定是什么?
      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规定是什么?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保监会确定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