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合同构成要件包括有哪些

合同构成要件包括有哪些(一)、合同成立要件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还有一些合同,如要式合同和实践合同,其成立除须上述三要件外,尚须特殊要件,即或依一定方式,或完成标的物的交付。否则,不能成立合同。(二)、合同生效的要件1、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这实质上是法律对合同主体资格作出的一种规定。主体不合格,所订立的合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合同主体,无非是自然人和非自然人两类。非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主要的行为能力。自然人作为合同主体,其合同行为能力的有无,应根据其民事行为能力的状况来确定。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在正常情况下,行为人的意志,就是与其外在的表现相符的。但是,由于某些主观上或客观上,也可能发生两者不相符的情形。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生产要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合同欠缺合法性,没有补救的余地,只能归于完全地效。合同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所指包括合同的目的和内容两个方面,即合同的目的和内容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这里所说的“法律”,既包括现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中的强制性也包括国家政策的禁止性规定和命令性规定。综上所述,关于合同构成要件主要包括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两个方面,其中,成立要件包括意思表示是否合意、当事人数量和合同订立的目的,生效要件包括当事人的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和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和公共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法医鉴定程序通则以及规定是怎样的?
      法医鉴定对于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在很多案件中司法鉴定是很常用并且非常具有技术性的一种鉴定方式,这样的鉴定的手段对于法律是一个非常大的帮助,法......


·盗窃罪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若有足够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话。那么此时还是想争取一下,看是否能适用缓刑,或者在判刑的时候能够得到从轻处罚。当然了,就盗窃......


·无证驾驶怎么走保险
      无证驾驶的定义:即相关公民在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行驶时不具有驾照或者没有取得与驾驶车辆车型相对应的驾照。该规定不仅有有关的法律进行规制,还有公安......


·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补偿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


·据刑法规定发现妻子重婚怎办能报警察吗?
      据刑法规定发现妻子重婚怎办能报警察吗?一、据刑法规定发现妻子重婚怎办能报警察吗?发现妻子重婚能报警察,因为我国重婚罪他明确的规定的是可以提......


·坦白的意思有哪些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一句话叫“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坦白一般而言大致就是指将自己做得事情如实说出来,承担过错的行为。坦白在法律规定......


·成都市国土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
      成都市国土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成都市国土征地拆迁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市征地拆迁档案管理,确保征地拆迁档案的完整、准确、系......


·刑事案件举证的顺序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在审理的过程中,也是不能避免质证这环节的。此时就需要公诉人和被告人提供轮流进行举证。那么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举证的顺序是怎样......


·在我国什么是普通职务作品
      在我国什么是普通职务作品1、职务作品的概念具体指的就是公民在作为法人或者是非法人单位的时候,自己创作的作品。对于职务作品一般的来讲,职务作品的......


·签租车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
      租车前要审查汽车租赁公司的资质情况。汽车租赁公司必须有法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许可证,很多汽车租赁公司没有这两个证书,租车人在租车前首先要检查......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哪些财产可以抵押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哪些财产可以抵押一、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