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我国规定的抢劫罪类型是怎样的

公然抢劫这种性质是非常恶劣的。在抢劫的过程当中,由于犯罪嫌疑人正在实施抢劫行为,所以很有可能会因为一时冲动而酿成其他比较惨重的后果。检察机关在侦办抢劫罪的时候就发现,有些犯罪嫌疑人在抢劫的过程当中甚至会过失杀人,所以针对抢劫的处罚力度一般都是非常严历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我国规定的抢劫罪类型是怎样的?
  
  一、我国规定的抢劫罪类型是怎样的?
  
  抢劫罪属于侵犯财产性质的刑事犯罪。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劫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为它不仅直接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且因为它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就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因此我国刑法将抢劫罪列为重罪,并作为历来重点打击的对象。 抢劫罪与其它侵犯财产的犯罪相比,有一个显著特点:构成抢劫罪没有数额的限制,哪怕你只抢到一分钱,甚至一分钱都没抢到,但只要你是以抢劫财物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就构成了抢劫罪。因为该罪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二、抢劫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 抢劫罪客体要件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 如比,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
  
  (二) 抢劫罪客观要件
  
  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
  
  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百利行为只 是满足以印制受害人的反抗即可。
  
  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相威胁,进行精神强制,从而使其产生恐惧而不敢反抗,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的行为,胁迫的内容是 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如拨出身带之刀;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如在夜间偏僻的地区,喝 令他人“站住,交出钱来”,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不敢反抗,亦可构成抢劫罪的威胁。 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书信或者他人转告的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抢劫罪的胁迫。
  
  所谓其他方法,是指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使得被害人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而当场劫取财物的行为。如用酒灌醉、用药物麻醉、利用催眠术催眠、 将清醒的被害人乘其不备锁在屋内致其与财产隔离等方法劫取他人财物。行为人如果没有使他人处于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而是借用了被人自己因患病、醉酒、熟睡或他人致使其死亡、昏迷等而不知反抗或无法反抗的状态拿走或夺取财物的,不是构成抢劫罪。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 准。
  
  抢劫罪的的目的行为是强行劫取公私财物。强行接取财务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意识行为人当场直接夺取、取走被害人占有的财物;二是迫使被害人当场直接交出财物。
  
  抢劫罪的作案现场,无论是拦路抢劫、人室抢劫,都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
  
  (三)主体要件
  
  抢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抢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抢劫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抢劫罪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在生活当中,您对于抢劫罪也并不陌生。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只要犯抢劫罪,那么抢劫罪的量刑和数额是不挂钩的,构成抢劫罪,哪怕没有抢到一块钱,但是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成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什么?
      成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什么近日来在成都,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入户政策,很多人都选择在成都落户。根据成都政府的相关规定,可以通过购房来进行入户,......


·办身份证监护人是指什么?
      办身份证监护人是指什么?法定的办身份证监护人是指父母,未满16周岁的当事人,申请办理身份证。需要当事人和监护人一起,到当事人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


·拘役刑期是怎么规定的,被判处拘役刑该在哪里执行
      刑事处罚中的主刑就包括了拘役,而根据规定拘役是要比管制更重一些的,但不管是在刑期还是强度上面,拘役都是要比有期徒刑轻的。既然说到刑期上面,那......


·律师代写遗嘱被判无效怎么办?
      律师代写遗嘱被判无效怎么办?代写遗嘱无效的情况下,只能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嘱是遗嘱人对自己的财产或其他事项所作的处理,应当由遗嘱人自己完成。......


·儿子死在父亲之前孙子有继承权吗?
      儿子死在父亲之前孙子有继承权吗?1、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独子死亡孙子有继承权,但只能代位继承属于父亲的那一部分。因为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


·民事诉讼法院归属问题如何解决
      我国的民事纠纷在得不到响应机关和部门的积极解决时,我国的相应当事人可以见这类事件进行诉讼解决,这类案件的相关法院管理一般归被告方的当地法院进......


·一、夫妻共同财产继承份额会被认定为是共同财产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继承份额会被认定为是共同财产吗?夫妻共同财产继承份额会被认定为是共同财产,一般来说,继承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


·男方要孩子女方怎么出抚养费
      如果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协商约定,孩子由男方进行抚养,而女方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支付抚养费的话,这也是可行的。不过男方要孩子女方怎么出抚养费......


·销售假药罪假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药罪假药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假药的标准是:(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2)以非药品......


·律师对诈骗罪怎么刑事辩护
      律师对诈骗罪怎么刑事辩护?刑事辩护主要是涉及到调查取证工作是非常艰难的,然后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


·借高利贷可以不还吗?
      高利贷最大的特点在于利息的复利算法,计算公式是按照复利终值=本金×(1+利率)^利率获取时间的整数倍,实际上下一期的本金是在算上利息的基础上再计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