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犯故意伤害罪能假释吗

我们都知道,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严重的情形下甚至会判处死刑,曾经就有人问过我们,要是犯罪分子构成该罪后在监狱中认真改造,是否能够假释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犯故意伤害罪能假释吗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因此,如果犯罪嫌疑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只要不是累犯并且认真悔过,在执行了一定的刑期之后,是可以假释的。
  
  二、假释的条件有哪些
  
  
  1、对象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假释。
  
  2、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
  
  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把握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还须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1)为了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的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犯依法适度放宽。
  
  (2)对罪行严重的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主犯、惯犯的假释,主要是根据他们的改造表现,同时也要考虑原判的情况,应当特别慎重,严格掌握。
  
  3、时间条件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为了使假释制度的运用有必要的灵活性,《刑法》第八十一条同时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特殊情况”应包括如下情形: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在司法实践中,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证明。但对犯罪集团的首犯、惯犯和罪行特别严重的罪犯除外;
  
  (5)为了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执行对未成年罪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犯罪时未成年,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6)为了政治斗争的需要,对某些具有外国国籍或不属于大陆籍的罪犯而适用假释;
  
  (7)其他特殊情况。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由上可知,假释往往是适用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要是犯罪分子在监狱中认真悔过,并且执行了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犯罪分子是可以申请假释的。如果你对此有任何疑问,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店铺无偿经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店铺无偿经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一、店铺无偿经营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甲方:乙方: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店铺无偿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


·犯罪既遂包括的类型是什么?
      一、犯罪既遂包括的类型是什么?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


·离婚约定债务能对抗债权人吗
      离婚约定债务能对抗债权人吗在协议离婚时,双方约定一方负担债务是否有效,需要看债务的性质,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


·一、一方抚养费不给会坐牢吗?
      一、一方抚养费不给会坐牢吗?不给抚养费是有可以坐牢的,抚养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胜诉之后,如果给付义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


·判决婚姻无效上诉可不可以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
      判决婚姻无效上诉可不可以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能提起上诉。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


·有哪些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
      有哪些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一、有哪些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


·交通肇事判刑标准是什么
      说到判刑,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一般在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之后,才会根据其实际的犯罪情节来进行判刑处罚。针对不同的犯罪,法律中规定的判刑标准是......


·签了认购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商品房认购书对于各位购房者来说,弊大于利,因为开发商利用认购书可以对购房者做出种种限制,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一定要足够谨慎。而按照商品房......


·可公诉可自诉的案件有哪些
      可公诉可自诉的案件有哪些1、故意伤害案(轻伤害);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3章......


·手机之所以能够让那么多的低头族放不下是因为手机不
      手机之所以能够让那么多的低头族放不下是因为手机不仅能够满足人们通信需求还能够娱乐大众,手机麻将也趁着手机盛行的势头开始迅速融入人们的生活之中......


·非法集资跑路了怎么办?
      非法集资跑路了怎么办?民间非法集资被举报的可能性很大,非法集资在量刑时根据诈骗到的金额来判定刑罚,因此非法集资诈骗到的金额越大非法集资团伙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