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新的公司法货币出资规定是什么?

新的公司法货币出资规定是什么?资金是支撑公司发展的血液,资金管理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一个公司只有有了资金的保证,才能有足够的能力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为了保证企业在运营过程中规避资金风险,国家在公司出资方面拥有详细规定,且规定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更新,以适应新的需求。那么关于新的公司法货币出资规定是如何表述的呢?
  新的公司法取消对公司货币出资的比例限制
  本次修改删去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这意味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的一种或者几种出资,出资方式不再作任何限制,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不用货币出资。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二十九条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三十条 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以上就是修改之后的新的公司法货币出资规定。总的来说,新修订的公司法在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方面降低要求,并且允许分期缴纳出资,大幅减少了股东出资方面的限制。显然,这也是国家对创业者提供最有力的支持之一,在出资方面大大降低了要求,充分响应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口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法私藏枪支罪的概念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
      在我国是明令禁止我国公民非法私藏枪支的,尽管在一些西方国家,公民是可以购买枪支的,但是在我国为了预防社会生活当中的一些不安定因素,枪支一般只......


·个人集资诈骗150万怎么判?
      近年来,非法集资诈骗活动日益猖獗,不少人都上当受骗过,导致了财产损失。公安部门对集资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一直不小,我国刑法中也有集资诈骗罪的罪......


·一、家庭财产分配协议不过户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家庭财产分配协议不过户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家庭财产分配协议不过户的法律后果是产权仍然属于原产权所有人所有,不过户无法拥有产权。国家实行不动......


·单位土地使用证过户吗?流程是什么?
      单位土地使用证过户吗?流程是什么?单位土地使用证过户吗有房产证和集体土地证可以过户,具体流程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


·当了皮包公司法人会有什么风险
      当了皮包公司法人会有什么风险当了皮包公司法人会有什么风险皮包公司是指哪些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没有固定资产也没有固定工作人员的公司,是我们国家......


·对于夫妻债务担保人是谁?
      对于夫妻债务担保人是谁?一、对于夫妻债务担保人是谁?一方作为债务人,另一方可以作为夫妻债务担保人,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


·交通事故诉讼费保险公司会承担么?
      交通事故诉讼费保险公司会承担么?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


·云南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条例都有哪些
      云南建筑工程质量监管条例都有哪些内容?对于建筑工程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质量的把控,毕竟建筑是百年大计。如果建筑工程的质量不合格而被草草验收的话......


·青岛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的规定是什么?
      青岛农村征地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什么?考虑到市南区、市北区已无耕地,且2004年我市制定的原市内四区征地年产值高于目前实际的耕地年产值,本次对李沧区征......


·承租方放弃抗辩权的后果是什么?
      承租方放弃抗辩权的后果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我国是一个十分民主的国家,国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在现实的生活中,人们的权利有很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