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破案的基本原则

我们知道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时不可能随性而为之,所以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国家专门制定了相关规定来规范破案程序,而公安机关在按照规定办案时,有相关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了解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破案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了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基本职权,是依照法律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预审;决定、执行强制措施;对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已经追究的撤销案件;对侦查终结应当起诉的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不够刑事处罚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代为执行刑罚;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
  
  第四条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依靠群众,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任何特权。
  
  第五条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第六条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第七条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建立、完善和严格执行办案责任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内部执法监督制度。
  
  在刑事诉讼中,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作出的决定或者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也可以指令下级公安机关予以纠正。
  
  下级公安机关对上级公安机关的决定必须执行,如果认为有错误,可以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公安机关报告。
  
  第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第九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第十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对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讯问。对外公布的诉讼文书,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文字。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协作和配合,依法履行协查、协办职责。
  
  上级公安机关应当加强监督、协调和指导。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办案是需要严格遵守程序规章的,并且还需遵守相关的基本原则。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破案的十二个基本原则,其中包括保证质量、确保程序正确性和注重时效性等原则。若您在生活中无法判断公安机关是否违规办案,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监护权变更迁转户口需要哪些材料
      监护权变更迁转户口需要哪些材料一、监护权变更迁转户口需要哪些材料?1、迁出户口需要材料(1)迁入地公安机关发给的《户口准迁证》;(2)《户口簿......


·工商总局对商标侵权受理规定
      向市工商局商标管理处或者工商分局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科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商总局对商标侵权受理规定为出具书面请求,其中请求书应当写明请......


·私募基金能投债权么,范围有哪些?
      私募基金能投债权么,范围有哪些?一、私募基金能投债权么?根据证监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以及......


·新婚姻法离婚彩礼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自我国古代起就有结婚需要送彩礼的习俗,该习俗发展到现代已经由法律条文明确规定。按照习......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多长时间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多长时间对于公司债券,您多少有点了解,有的朋友可能还买过债券。但是公司债券的形式不止一种,还有一类就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可......


·离职补偿金发放条件是什么
      离职补偿金发放条件是什么劳动是光荣的,不少的劳动者为了公司而兢兢业业,但是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员工,单位就要给员工离职补偿金了,赔偿金是从该员......


·彩票奖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彩票奖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彩票,认定彩票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方基于共同出资而与另一方同为与彩票发行中心签订......


·冒充僧人诈骗招摇撞骗的怎么处罚?
      冒充僧人诈骗招摇撞骗的怎么处罚?一般是以诈骗罪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如何让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一、如何让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行......


·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是什么?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如下:1.对中止犯采取从宽处罚原则。对中止犯予以从宽处罚,是我国刑法关于中止犯的基本处罚原则。我......


·一、青岛工伤保险待遇有差别吗?
      一、青岛工伤保险待遇有差别吗?是有差别的;劳动者受伤,被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当按照劳动者受伤前的平均工资和劳动者的伤残等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