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怎么处罚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当中的一种。因此,要是行为人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的,也是构成了交通违章,此时会按照对机动车的处罚做出处理。但如果因无证驾驶发生了交通肇事的话,那么处罚就会更重。那到底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的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答案。
  
  一、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无证驾驶是如何认定的
  
  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要是无证驾驶摩托车并且发生了肇事的话,那么一般是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的,此时就要充分考虑实际的情节是怎样的,选择恰当的幅度来处罚。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判刑后多久可以保外就医
      判刑后多久可以保外就医一、判刑后多久可以保外就医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二、申请保外就......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相同吗?
      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相同吗?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


·车辆是否可以重复投保?
      重复投保是指为同一辆车的同一个险种,分别向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公司投保。重复保险只能得到一份赔偿。《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中,各保险......


·哪些规定是劳动关系确认后下线啊?
      在劳动者因工资收入、福利待遇等事项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时,或者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导致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工伤赔偿时,都需......


·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二、申请仲裁。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五、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六、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刑事诉讼法的陪审原则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的原则是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原则,机关与群众结合的原则,获得辩护的原则,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原则,陪审制度这五个原则,在审理案件......


·网签合同没有备案能否修改?
      如果开发商往外报出则不可以修改。网签的合同有个开发商内部流转审核过程,然后才是报出确认。如果尚未报出,可以很方便地修改合同。如果已经报出了,则不......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条件是什么?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条件是:1.行为人有故意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


·公司跨区变更注册地址的内容是什么?
      公司跨区变更注册地址的内容是什么?一、变更注册地址的材料1、公司经营地址变更登记手续需要提交工商局的材料如下:先到原来的工商局去调您公司......


·非法集资概念是什么?常见类型有什么?
      在之前,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曾搞过很多集资活动,但后来运转遭到了困难。集资具体是指从一个企业单位内部来获得必要的资金,然后让公司内容的员工拿出......


·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是怎样的?
      股权投资基金运作是怎样的?(一)什么是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Equity(简称“PE”)在中国通常称为私募股权投资,从投资方式角度看,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