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证据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证据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民事证据规定的全称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这份规定的形成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从2002年4月1日施行,它的内容很多且也十分具体,接下来将由的我们为您粗略介绍它的内容。
  
  民事证据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当事人举证
  
  第一条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二、质证
  
  第四十七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四十八条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证据,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
  
  第四十九条 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 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第五十条 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第五十一条 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三、其他
  
  第八十条 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
  
  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伪造、毁灭证据?提供假证据,阻止证人作证,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 或者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打击报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解释中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和第七十九条规定的限制。
  
  第八十二条 该院过去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八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2002年4月1日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不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审理终结的民事案件,当事人以违反本规定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规定施行后受理的再审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审理的,适用本规定。
  
  经过我们的介绍,您是否对此有一定的认知了呢?其实它是为了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审理民事案件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具有权威性和严格的法律性。如果您对此仍有疑惑,可咨询平台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醉驾摩托车还无证驾驶有什么后果?
      一、醉驾摩托车还无证驾驶有什么后果?骑摩托车醉驾,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无证驾驶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收取诉讼费是确认房屋价值诉讼费标的额度吗?
      收取诉讼费是确认房屋价值诉讼费标的额度吗?一、收取诉讼费是确认房屋价值诉讼费标的额度吗?是的;诉讼标的额一般就是诉讼标的物的价值大小,它......


·当众行凶伤人只是轻伤怎么判刑?
      当众行凶伤人只是轻伤怎么判刑?一、当众行凶伤人只是轻伤怎么判刑?如果在公共场所进行打人伤人行为,致使被害人受到一些轻微伤的情况下,是不用刑......


·增加股东需要多长时间
      看公司的性质,有限公司一般45日拿到新的核准执照。公司增加股东,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而且办理变更手续后,增资扩股、原股东出让部分股权给新......


·行政赔偿使用调解吗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


·入职多久要签劳动合同?
      签订劳动合同是入职以后必须做的一件事,签订劳动合同也是明确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入职多久要签劳动合同。法律对此也做了规定,大多......


·银行信用卡犯罪怎么办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次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几次复核?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是双方平分责任,可能是某一方的全部责任,可能双方均无责任等等。因此,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


·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么?
      离婚调解书是由法院和夫妻共同签署的文件。很多人认为,离婚调解书不是离婚判决书,因此不能当作离婚证使用。那么,离婚调解书等于离婚证么?针对这个......


·如何理解无罪释放国家赔偿标准
      一、国家赔偿标准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


·提单适用的法律条款不等同于首要条款
      提单法律适用条款,既不是更不等同于首要条款。一般认为提单适用法律条款即是首要条款,大体上有四类: 1、“首要条款,指明提单受某一公约或国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